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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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徽商银行关于成都分行选聘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的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徽商银行关于成都分行选聘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的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经评标,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徽商银行关于成都分行选聘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的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徽商银行关于成都分行选聘食堂餐饮服务供应商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IT-GN-2024060350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7月1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4年8月2日

中标候选人结果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快客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餐饮服务人员服务费560952元/年,原材料下浮率7%

中标人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响应。

评标情况:正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一厨餐饮(成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餐饮服务人员服务费576000元/年,原材料下浮率12%

中标人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响应。

评标情况:正常。

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川麦金希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餐饮服务人员服务费580000元/年,原材料下浮率10%

中标人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响应。

评标情况:正常

招标(采购)人名称: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人:支先生

联系电话:13111882217

公示期:2024年8月6日至2024年8月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该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异议递交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1栋17层

联系人、联系电话:支先生,13111882217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本公示同时在徽商银行官网及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