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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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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2024-038-ZZ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珠海市供销供应链有限公司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梅界路1797号农控农产品物流园D栋4层D区 折扣率:96.5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珠海市供销供应链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餐饮服务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第一个月为试用期,此期间成交人的配送服务不符合采购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人有权终止本项目服务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按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1,6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赫男、许彪、何沅莹(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以本项目的预算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低于人民币伍仟元的按人民币伍仟元计算。 收费标准=基准金额×收费费率+速算增加数:①基准金额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为1.80%(无速算增加数), ②基准金额100-500万元:收费费率为1.32%(速算增加数为0.48万元), ③基准金额 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为0.96%(速算增加数为2.28万元)。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1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5920 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综合得分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珠海市供销供应链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50.00 32.00 9.33 91.33 1 1
广东省万家欢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67 32.00 10.00 74.67 2 2
珠海市正山饮食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2.67 32.00 9.28 73.95 3 3
广东晶美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30.67 32.00 9.78 72.45 4
广东省阳洋商贸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2.67 20.00 9.18 51.85 5
珠海市安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通过 通过 26.67 13.00 9.28 48.95 6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文园路39号

联系方式:0756-26137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中正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前山翠前北路264号商铺之六

联系方式:0756-22866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鲁

电 话:0756-2286687

广东中正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6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珠海市供销供应链有限公司).pdf
合同包1:报价明细附件(珠海市供销供应链有限公司).pdf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