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GPCGD24C500FG065F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折扣率 |
深圳市奇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车村东街1号厂房2层201-205 | 82% |
包2: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折扣率 |
惠州市诚邦食品配送有限公司 | 惠州市惠城区汝湖镇虾村村四组189号 | 95%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中标折扣率 |
批发服务 | 区局机关、惠阳区税务局南亨西路办公区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1.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演达二路13号; 2.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南亨西路13号。 | 提供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观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的食品。 | 1年 | 提供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 | 82% |
批发服务 | 新圩分局、三和分局、良井分局、沙田分局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1.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国信路11号新圩税务分局; 2.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三和经济开发区御和路三和税务分局; 3.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正阳街1号良井税务分局; 4.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长龙岗工业区平龙公路旁沙田税务分局。 | 提供符合卫生标准和营养要求、无毒、无害、具有良好的感观性状以及满足采购人的要求的食品。 | 1年 | 提供的食品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 | 95% |
六、评审专家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
随机抽取专家名单:张锋(民主推选为组长)、王楼明、李楚念、唐兴明、巫妙琴
采购人代表名单:/
自行选定专家名单:/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http://gpcgd.gd.gov.cn/ywdt/tzgg/content/post_3049076.html
代理服务费金额:包1:35280元;包2:25120元。收取对象:中标人。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包1: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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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特此通知。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惠阳区税务局
地 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演达二路13号
联系方式:0752-38218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83186835/83186862(邮箱:sczx3@gd.gov.cn)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 话:02083186835/83186862(邮箱:sczx3@gd.gov.cn)
十一、附件
1、 报价明细附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