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4年08月(至)2024年09月政府采购意向-2024年弥渡县人民法院物业采购采购项目 详细情况
2024年弥渡县人民法院物业采购采购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2024年08月(至)2024年09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大理州弥渡县人民法院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弥渡县人民法院物业采购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 | 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
采购需求概况 : |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预算价: 30万元/年。 3、服务年限:3年,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4、服务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次年对应之日止。本次采购中,供应商应以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一旦中标(成交),中标(成交)价即为第一年服务的合同价;第二年及第三年合同履行按云财采〔2015〕16号、云财采〔2016〕22号文件执行。 5、服务人员数量不少于7人,设负责人1名。要求身体健康无残疾,男性身高要求1.65米以上,女性身高要求1.55米以上,本县户口优先,原弥渡县人民法院现有各类服务人员达到条件者须优先录用。其中: (1)门卫、安检巡逻保安4人(含负责人1名),年龄1857岁,初中及以上学历;其中1名人员工作地点为红岩法庭法庭,1名人员工作地点为苴力法庭,其余2名人员工作地点为院机关。 (2)保洁2人,女性,年龄1855岁; (3)绿化1人,男性,年龄1857岁; 6、派驻服务人员要求全部购买保险。(雇主责任险主险:其中死亡/伤残每人赔偿限额不得低于80万元;工伤医疗费用每人赔偿限额不得低于5万元;误工/医疗赔偿不得低于200元/天)。 7、服务人员工资要求一月一付,不得出现拖欠工资和擅自降低工资标准的情况,如发现有拖欠和擅自降低工资标准的情况,给予一次警告,若出现第二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8、严格落实保安、保洁、绿化、餐饮等服务人员招聘、政审制度。要求保安、保洁、绿化、餐饮等服务人员仪表端庄、品德兼优、政历清白、身体健康,有一定责任心和爱岗敬业精神,以上人员(上岗前)要求经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医院体检合格证明,并报采购人审核备案录用。 9、合同期内保洁、绿化所需工具、用品、肥料,食堂所需厨具、碗筷等由弥渡县人民法院按照工作需要提供。 10、服务队伍需配备一名负责人,并由中标方支付相关岗位津贴。负责人需由有一定管理经验和协调能力的人员担任,负责弥渡县人民法院保安、保洁、绿化、厨师等全体人员和事务管理工作,负责接受弥渡县人民法院办公室监督管理并落实相关工作、整改要求,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9 |
备注: | 合同期内,如遇特殊工作要求或者上级部门政策文件要求需临时增加人员的,增加人员经费单独计算及支付。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