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意见征询编号:CAZBDL2024ZC- 083号
二.征求意见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
三.征求意见回复:
1、意见递交时间:2024- 08- 12-17:00止
2、意见递交方式:电话以及电子邮件形式
3、意见接收机构:淳安县千岛湖实验学校、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联系人:徐红萍
5、联系电话:0571-64819847
6、联系邮箱:85026752@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必须符合招投标法及现行相关规定要求,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85026752@qq.com邮箱,合理的意见必须在2024年08月12日17时00分之前提交。
五.注意事项:
意见必须合理、合法、合规,超过规定的提交截止时间不予接受,公示时间为2024年08月07日-2024年08月12日(17:00止)
附件信息:
8.7意见询征公示.doc
17.5 KB
(8.6初稿)淳安县千岛湖实验学校食堂主副食品统一配送服务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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