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8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TXMGL-CGZB-2024-030
项目名称: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4,12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4-2025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成品粮、食用油)):
合同包预算金额:4,843,16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843,16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大米、食用油))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843,160.00 | 4,843,1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1学年
合同包2(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4-2025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蔬菜、干货、调味品)):
合同包预算金额:5,492,68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92,68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蔬菜、调味品))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92,680.00 | 5,492,68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1学年
合同包3(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4-2025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猪肉、鸡肉、鸡蛋)):
合同包预算金额:3,784,16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3,784,16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2024-2025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猪肉、鸡肉、鸡蛋)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784,160.00 | 3,784,16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供应服务期1学年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4-2025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成品粮、食用油))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2(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4-2025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蔬菜、干货、调味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合同包3(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4-2025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猪肉、鸡肉、鸡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4-2025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成品粮、食用油))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2(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4-2025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蔬菜、干货、调味品))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4、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包3(恒口示范区义务教育阶段 2024-2025 学年营养改善计划食材采购项目(猪肉、鸡肉、鸡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3、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定点屠宰证明;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厂家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定点屠宰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其中肉类还需提供生鲜肉登记备案凭证;4、提供 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至 2024年08月1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 2024年08月28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1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名称: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康市恒口示范区月滨北大道群众之家5楼
联系方式:153326783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安中路曼哈顿A栋2单元2402室
联系方式:15291535363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郭工
电话:15291535363
海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