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密云区中小学外供餐学校配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密云区中小学外供餐学校配餐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密云区中小学外供餐学校配餐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会议、展览、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行政区域 密云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14:18
评审专家名单 冯彦军、胡小琴、孙丽萍、黄丽茹、夏刚
总中标金额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志新
项目联系电话 010-69042472
采购单位 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水源东路358号C座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佟志新,010-69042472
代理机构名称 密云建设工程咨询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密云区檀东路188产业园(密云建设工程咨询中心)二层招标 办公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董娜,010-89030790
附件:
附件1 文件封皮.png

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密云区中小学外供餐学校配餐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百璐庄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兴企二路9号院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厚德紫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河南寨镇河南寨村工业开发区天懋装饰有限公司北院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北京众兴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果园西路11号10幢等17幢(8号楼1层)餐厅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北京百璐庄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密云区中小学外供餐学校配餐服务项目 密云区现有18校址没有自建食堂,需采用企业外供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午餐,解决家长和学生的就餐需求。(本次招标共选取三家企业入围,各中小学校从三家企业中自主选择适合本校的外供餐企业。) ①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和三年以上餐饮业经验,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②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毒、运输等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运输过程中要有符合要求的保温设施。
③应按照市政府《“阳光餐饮”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实施“阳光餐饮”工程建设。
④外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并通过HACCP或ISO22000质量体系认证。
⑤外供餐企业应在中标并签订供餐服务合同后、送餐前,购买学生外供餐责任保险。
⑥饭菜出锅时间到学生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温度不低于60℃,并做到菜谱与公示一致。
一年;一年期满后,若入围企业符合北京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的要求,可以继续服务两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标准》、《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WS/T100—1998)和《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103—1999)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2 北京厚德紫金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密云区中小学外供餐学校配餐服务项目 密云区现有18校址没有自建食堂,需采用企业外供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午餐,解决家长和学生的就餐需求。(本次招标共选取三家企业入围,各中小学校从三家企业中自主选择适合本校的外供餐企业。) ①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和三年以上餐饮业经验,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②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毒、运输等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运输过程中要有符合要求的保温设施。
③应按照市政府《“阳光餐饮”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实施“阳光餐饮”工程建设。
④外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并通过HACCP或ISO22000质量体系认证。
⑤外供餐企业应在中标并签订供餐服务合同后、送餐前,购买学生外供餐责任保险。
⑥饭菜出锅时间到学生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温度不低于60℃,并做到菜谱与公示一致。
一年;一年期满后,若入围企业符合北京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的要求,可以继续服务两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标准》、《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WS/T100—1998)和《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103—1999)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3 北京众兴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密云区中小学外供餐学校配餐服务项目 密云区现有18校址没有自建食堂,需采用企业外供餐的形式为学生提供午餐,解决家长和学生的就餐需求。(本次招标共选取三家企业入围,各中小学校从三家企业中自主选择适合本校的外供餐企业。) ①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和三年以上餐饮业经验,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取得国家规定的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主要包括: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②生产经营场所、内外环境、卫生设施、工艺流程、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生产用具以及贮存、消毒、运输等符合《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运输过程中要有符合要求的保温设施。
③应按照市政府《“阳光餐饮”工程工作方案》要求,实施“阳光餐饮”工程建设。
④外供餐企业必须具备集体用餐配送资质并通过HACCP或ISO22000质量体系认证。
⑤外供餐企业应在中标并签订供餐服务合同后、送餐前,购买学生外供餐责任保险。
⑥饭菜出锅时间到学生用餐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温度不低于60℃,并做到菜谱与公示一致。
一年;一年期满后,若入围企业符合北京市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的要求,可以继续服务两年。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北京市中小学生营养配餐标准》、《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学生营养午餐营养供给量》(WS/T100—1998)和《学生营养餐生产企业卫生规范》(WS103—1999)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冯彦军、胡小琴、孙丽萍、黄丽茹、夏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代理合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密云区教育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水源东路358号C座

联系方式:佟志新,010-690424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密云建设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北京市密云区檀东路188产业园(密云建设工程咨询中心)二层招标 办公室

联系方式:董娜,010-890307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志新

电 话: 010-69042472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