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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咀头初级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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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咀头镇初级中学关于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太白县咀头镇初级中学关于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8 15:42

项目概况

太白县咀头镇初级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号美豪酒店1楼会议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19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CBY2024-105

项目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初级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3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包1(太白县咀头镇初级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430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标包1

蔬菜加工品

太白县咀头镇初级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_标包1

1项

蔬菜类采购及配送

430000.00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标包2(太白县咀头镇初级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_标包2):

标包2预算金额:300000.00元

标包2最高限价:/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标包1

调味品

太白县咀头镇初级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_标包2

1项

调味品、馍类采购及配送

300000.00

/

标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太白县咀头镇初级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包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6)《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7)《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8)《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首台(套)及创新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17号);(13)《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15)《陕西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5号);(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范围内产品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包1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2024年1月至今任意时段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8月至今已缴存的连续6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8月至今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零纳税的供应商提供申报表;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声明;

(7)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8)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未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太白县咀头镇初级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标包2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资格要求同太白县咀头镇初级中学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标包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鹏博财富中心5号楼B座1104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08-19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1号美豪酒店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为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采购预算组成为财政资金为贰拾万元整,自筹资金为伍拾叁万元整。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太白县咀头镇初级中学

地址:太白县教育园区

联系方式:0917—49558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丰辰博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石坝河街4号院3号楼2单元9号

联系方式:0917—3211907

太白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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