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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凯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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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凯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办法

招标详情

为更好地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就餐,节约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机关食堂管理由镇党政办负责。机关食堂提供三餐,就餐人员实行签到报餐制。
二、办公室指派食堂管理员统一管理食堂物品、人员管理、卫生管理、物品采购、菜单制定等相关事宜。
三、食堂所有物品均应登记造册并由专人管理。管理和使用人员对所管理和使用物品要熟知其技术性能和维护保养方法,以经常保持其性能良好,整洁干净,对所管理物品的非正常损坏要负经济连带责任。
四、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区级卫生部门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并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健康证报办公室审核备案,工作期间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工作帽,服装要统一整洁,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要保持食堂整洁卫生,公共区域不得摆放生活用品。
五、食堂食品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食品应分类摆放,做到生、熟食分开,做到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要干净、新鲜、不变质、无杂质、无异味,容易腐烂变质食品在加工前要特别做好冷藏保鲜工作,所有食品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六、食堂物品采购制度。食堂物品采购时由管理员、采购员两人共同到选定的超市进行采购,由超市进行送货并提供送货清单以供验收。食堂物品的采购工作要做到质量可靠、食用安全、价格合理、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低采购成本。
七、食堂管理员及厨师负责采购物品的鉴定、验收和监督管理,验收合格后填写《唱凯镇人民政府食堂物品验收清单》,并建立食堂物品台账,对物品使用全过程进行动态监督管理。
八、食堂采购费用实行每月结算报账制。每月5号前进行结算报账,结算费用时需提供《唱凯镇人民政府食堂物品采购清单》、各超市的机打小票、采购物品的正式发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经党政办主任、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到财政所报账,报账后相关货款直接拨付给商户。
九、管理员负责将《唱凯镇人民政府食堂物品验收清单》、超市送货单、机打小票、个体户收据等相关资料整理归档备查。
十、本办法自2024年7月15日开始执行,由党政办负责解释。



唱凯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