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本溪市平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本溪市平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 17:2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09日至2024年08月1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30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 ||
预算金额 | ¥4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4-42020789 | ||
采购单位 | 本溪市平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环山路6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7604146919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女士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DBX-2024-39
项目名称:本溪市平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预算金额:4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为主副食品供应,其中主食主要配送米、面等;副食食主要配送七大类:蔬菜类、畜肉类、水产类、禽肉(蛋)类、牛奶类、调料类、水果类、食用油等。应根据采购实际订货数量,按照约定,指定时间送至指定地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报价折扣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1+1年)。第一年合同期满,甲方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若中标供应商服务满足合同及每月考核要求(考核表见附件),甲方有权再和中标供应商续签一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9日 至 2024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溪分公司(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现场报名时需持: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需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二代身份证(若供应商的法人出席,法人应出具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原件)
4.有效的邮箱地址及联系电话
(以上材料需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至指定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本溪市平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环山路67号
联系方式:17604146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华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本溪市明山区新明街道樱花街樱桃小区16号楼一单元
联系方式:张女士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024-42020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