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的质量,保证师幼的膳食安全,能够采购到新鲜、安全卫生、价廉质优的食品原材料。福清市北亭中心幼儿园食堂各类食材实行定点采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现诚邀信誉高、服务优的供货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
福清市北亭中心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各类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二、校内项目标号
FQBTZXY20240810
三、项目所在地
福清市阳下街道中亭村8-1号(福清市北亭中心幼儿园内)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食品项目。
1.大米、面粉、食用油类
2.肉制品类(牛肉、鸡排、猪排骨、猪龙骨、猪腿肉、猪条肉、猪内脏等)
3.禽类(鸡、鸭等)
4.海鲜类(虾、鱼等)
5.干货类(菌菇类、干贝等)
6.蔬菜类(各类时令蔬菜等)
7.水果类(各类时令水果等)
8.包子类(红糖包、奶黄包、豆沙包、小馒头等)
9.调味品类(食盐、酱油、食醋、味精、料酒等)
五、招标方式
公开简易招投标
六、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者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的资格,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期内的材料如下: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服务承诺及优惠方案。(以上材料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及投标时提供)
2.投标单位近3年内(如公司注册从事餐饮未满3年则为公司注册从事餐饮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市场监管局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材料)。
3.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材料。
4.拟配送人员身份证明、健康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等检测报告复印件等相关产品质量印证材料。
6.门店照片和专业服务能力相关材料。
7.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8.投标者应按照招标要求(包含货物产地、等级、规格、包装及时间、数量等)向幼儿园提供相应的货物,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做到安全、卫生、量足、质优、及时。
9.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10.投标者要安排配送员负责每个工作日7:30前配送新鲜食材到福清市北亭中心幼儿园指定地点,货物的配送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货方负责。
11.投标者未按园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者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园方的所有损失。
七、投标具体事宜
1.需要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投标方可生效。
2.公告时间:2024年8月11日——2024年8月14日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上午8:30—11:00,逾期不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福清市北亭中心幼儿园三楼行政办公室
5.现场实地勘察:2024年8月19日
6.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上午9:3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园部将另行通知。
7.开标地点:福清市北亭中心幼儿园三楼会议室。
8.投标方代表需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并签到,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形式在2024年8月15日下午4:00前转到指定银行,开户行:福清汇通农商银行西林分理处,开户名称:福清市北亭中心幼儿园,账号:9010711100010000006168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标的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投标方按园部要求将所需材料用文件袋密封盖章签字,于开标日上交园方编号,现场进行材料核实,过程拍照存档。
11.投标方应提供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审,并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一致性。
12.投标方应在开标时派代表做出竞标陈述,各投标方密封材料由我园当场拆封验证,我园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材料、竞标陈述情况、实地考察情况等)择优选择供应商为中标单位。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发放中标通知书并限期内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
八、合同签订
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将通知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
2.本次供货的合同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2025年6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3.中标人要根据我园招标公告中的食材要求,按时按量供给园部符合标书要求的食材。
4.中标方中标后,我园将有2周的时间为试用期,如园方对供货商配送的食材存在品质不满意或供货商的配合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经协调后整改仍不到位的情况下,园方有权利终止合作。合同期内如供货商被本园书面告诫三次及以上,我园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供货商不得有异议。如果在配送过程中多次出现失误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并整改不到位,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启动第二家配送。
九、付款方式
执行双方协商合同价,以对公转账方式一月一结(包括税费及运输费)。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625068260
十一、教育局监督电话:
0591--85210463
0591—85210479
福清市北亭中心幼儿园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