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沐川县实验幼儿园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原辅材料采购公告
为保证2024-2025学年度学校师生就餐需要,按照我园2024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采购实施方案,开展2024年食堂大宗食品原料供应商采购工作。现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采购项目
第1包:生鲜禽畜类(市场询价)。
第2包:新鲜蔬菜类(市场询价)。
第3包:米、面、油、调味品及食堂干货类(市场询价)。
第4包:水果类(市场询价)。
第5包:牛奶、预包装点心类(市场询价)。
第6包:现制点心类(市场询价)。
同一供应商可以投不同项目,但应具备相应资质。所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体商户,办理有与申报内容相符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生产企业需持有《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需持有《食品流通许可证》。配送人员需持有《健康证》。
2.有固定的食材生产基地或经营场所,在沐川县沐溪镇有仓库或服务点。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和必备的供货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能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供货服务。投标供应商需提前预判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除不可预知的客观原因如突发伤亡、疾病外,成交并签订合同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如生产基地租赁到期、门面摊位到期、《营业执照》到期、预见性或长期性病痛等)断供和申请解除合同。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以下不良记录:被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综合行政执法等行业主管部门查实有生产、销售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及原辅材料的行为;在类似项目中出现违约、断供现象;在合同期内因自身原因解除合同的;在相关部门列有不诚信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所有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质量规格及商务要求
1.以上所有采购项目均需通过招标确定。
2.投标供应商提供的所有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投标时承诺中标后配备专用运输车辆、运输工具。具体要求如下:
(1)生鲜禽畜产品应确保新鲜且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溯源体系,生鲜猪肉、牛肉符合GB31650-2019、GB/T9959.1-2019 、GB2707-2005、GB2707-2016 标准及国家最新标准,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生鲜禽类产品符合GB31650-2019、GB16869-2005、GB2707-2016 标准及国家最新标准。
(2)蔬菜应保证新鲜且符合无公害产品质量要求,提供批次质量检测报告。
(3)米、面、油质量和等级执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提供相应批次的质量检验报告。调味品、干货等符合GB/T20903-2007标准,提供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点心类(分为预包装点心和现制点心两类)符合GB7099-2003、GB7100-2015、GB2760-2014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现制点心必须当天制作,为天然优质原材料,不得添加人工色素、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专人专车配送。预包装点心有QS标志、品名、等级、出厂名、厂家地址、电话、生产日期、保质期和合格证标识。提供食品质量检验报告,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5)水果类符合GB27632021GB2762-2022、GB31650-2019标准及国家最新标准。保证水果新鲜、无农药残留,无腐烂变质,品种多、口感好、货源充足,符合无公害产品质量要求。
(6)牛奶为3-6岁幼儿配方奶粉,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投标供应商所投大宗食材食品价格必须低于学校所在乡镇市场同规格、同品质食材零售价,但原则上又不低于学校所在乡镇市场同规格、同品质食材市场批发价。该价格包括食材及其包装、运输、检测、验收等使用之前产生的一切含税费用,且均须提供正规税务发票。
4.投标供应商投标时须作出为本采购项目购买足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书面承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购买(购买标准按学校规模及保险行业标准执行)。
5.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须一次性向采购单位交付质量保证金(按年度供货总金额的5% 核算),质量保证金存入学校伙食团管理账户,同时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单复印件(查验原件)。合同执行1月后,若成交供应商未发生质量、配送等问题,学校全额退回质量保证金。以后用上月货款作为次月质量保证金,上月货款支付后则用当月货款作为本月质量保证金。
6.成交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不能以除客观原因(突发伤亡、疾病)以外的任何理由推托。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学校有权拒收;供应商需立即更换产品,不得影响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行。
7.成交供应商应建立货物销售台账,按约定随时对货物的数量、出库和运送时间等向采购方和采购管理方履行告知义务,随时提供出库凭证,运送货物时做到货、票(配送清单)及质量检验佐证材料同行。
8.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成交供应商违约。供应商违约应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由此引起的经济赔偿责任,质量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永久退出 沐川县实验幼儿园食堂食品原辅料采购项目。学校按程序确定其他供应商,在程序执行期间,因食堂供餐需要,可临时确定满足本方案资质、质量、商务要求的供应商临时供货。
(1)提供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农药残留物超标产品、污染产品、变质产品。
(2)供货或调换货物不及时,影响食堂正常运行。
(3)因可预知因素断供或申请解除合同。
(4)成交后转包给其他供应商。四、集中投标程序
(一)投标报名和遴选文件获取
1.投标报名和遴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8日(下午2:00-5:30)。投标供应商联系程老师报名申报,并领取申报材料,规范填写后按公告要求将申报材料与资质证明材料一起装袋密封,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2.报名地点:沐川县实验幼儿园后勤办公室。
3.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3990697378
(二)集中投标流程
1.密封性检查。已申报供应商在规定截止时间前向学校采购监督小组提交资质及响应材料,监督小组对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若资质及响应材料未密封或密封不严,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资格性审查。学校采购领导小组仔细审阅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质及响应材料,通过资质及响应材料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行开标活动。
3.一次性报价。采购监督小组要求各供应商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作出最后报价(学校所在乡镇零售价下浮率)。
4.采购询价小组根据最后报价(以零售价下浮率计算)由高到低推荐合格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原则上取前三名),当场公布集中询价结果。如有并列情况,由采购监督组当场当众通过抽签方式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当场公布集中询价结果。
特别说明:本公告所采购物品均为食材,关乎全体师生“舌尖上的安全”。为避免恶意竞争,保障食材采购质量,确保食品安全,对供应商报价作如下要求:
(1)项目供应商所供肉食结算价格不得低于学校所在乡镇同规格、同品质产品肉食市场零售价下浮率 3%,蔬菜等结算价格不得低于学校所在乡镇市场同规格、同品质产品零售价下浮率 5%,具体标准由询价时成交供应商的报价确定。
(2)项目供应商报价:投标供应商所投大宗食材价格下浮率肉食类产品不得低于 3%、不得超过 12%,其它食材不得低于 5%、不得超过 20%。未按要求填报的下浮率无效,取消其供应商报价资格。
5.宣布集中询价活动结束。主持人宣布集中询价活动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退场。
6.公示、考察:询价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接受教师、学生家长、社会监督。采购领导小组对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相关资质、服务能力、信誉等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中,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资料不实,则取消其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由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逐一考察。
7.确定供应商:通过公示、考察无异议,学校发放《成交通知书》,并与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将相关材料报县学生营养办备案。五、询价活动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轮投标活动终止。
(1)申报时间结束,申报家数不足三家;
(2)集中询价时,资质及响应材料审查通过家数不足三家;
(3)公示、考察阶段,所有成交候选供应商承诺不实。六、成交原则
本次询价采用最低价中标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前提下,以最低报价(以零售价下浮率计算)作为中标价。实地考察中,若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承诺不实,则取消其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由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次类推,逐一考察。七、结算方式
标的物到买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后,原则上三十个工作日内结算上月货款(即当月货款在次月三十个工作日内支付)。结算单价根据市场价格定期、及时调整,原则上以月为价格调整周期,价格波动超过10%时可以周为价格调整周期。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要求将密封好的资质及投标响应材料在2024年8月 20日上午8:20——9:20前送达学校采购监督小组。之后送达的材料学校将拒绝接收。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13990697378九、集中询价时间和地点
1.集中询价时间:2024年 8 月 20 日上午9点30。
2.集中询价地点:沐川县实验幼儿园二楼会议室。
沐川县实验幼儿园
2024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