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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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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

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LNJC20240730002
项目名称: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
所属行政区域: 辽宁省/省本级及以上

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NJC20240730002

二、项目名称: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

三、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

供应商名称:盘锦真优鲜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兴四街100号办公楼405室

成交费率:95%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2024年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要求:食堂配送需求(包含但不限于下列品种):1、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2、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3、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4、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5、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6、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配菜类根据市场配菜类情况调整。7、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腌菜类根据市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8、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干杂类根据市场干杂类情况调整。9、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豆制类根据市场豆制类情况调整。10、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送货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11、食用油:花生玉米调和油、压榨一级花生油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12、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新面粉。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在服务内容不发生改变和预算资金保障的情况下,经双方协商同意,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参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政采(2017)603号】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王海、杨金涛、李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本项目代理费为人民币10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向阳街54号

联系方式:0427-29078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联系方式:024-22825609

邮箱地址:liaoningjinchang@yeah.net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0619 2001 0400 178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欢、李宇、曹倩南

电 话:024-22825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