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福清市滨江幼儿园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福清市滨江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各类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福清市滨江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各类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福清市滨江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各类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公告








福清市滨江幼儿园

2024-2025学年食堂各类食材

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附件 附件

为确保幼儿园食堂食品的质量,保证师幼的膳食安全,能够采购到新鲜、安全卫生、价廉质优的食品原材料。福清市滨江幼儿园食堂各类食材实行定点采购,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标原则,现诚邀信誉高、服务优的供货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招标项目


福清市滨江幼儿园2024—2025学年食堂各类食材定点采购项目

附件 附件

校内项目编号



BJYEY20240809002

附件 附件

项目所在地


福清市音西街道清盛大道6号(福清市滨江幼儿园内)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招标内容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食品项目。

1.大米、面粉、食用油类

2.肉制品类(牛肉、鸡排、猪排骨、猪龙骨、猪腿肉、猪条肉、猪内脏等)

3.禽类(鸡、鸭等)

4.海鲜类(虾、鱼等)

5.干货类(菌菇类、干贝等)

6.蔬菜类(各类时令蔬菜等)

7.水果类(各类时令水果等)

8.包子类(红糖包、奶黄包、豆沙包、小馒头等)

9.调味品类(食盐、酱油、食醋、味精、料酒等)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招标方式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公开简易招投标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投标单位

资质要求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1.投标者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的资格,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期内的材料如下: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服务承诺及优惠方案。(以上材料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及投标时提供)

2.投标单位近3年内(如公司注册从事餐饮未满3年则为公司注册从事餐饮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市场监管局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材料)。

3.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材料。

4.拟配送人员身份证明、健康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等检测报告复印件等相关产品质量印证材料。

6.门店照片和专业服务能力相关材料。

7.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8.投标者应按照招标要求(包含货物产地、等级、规格、包装及时间、数量等)向幼儿园提供相应的货物,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做到安全、卫生、量足、质优、及时。

9.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10.投标者要安排配送员负责每个工作日7:30前配送新鲜食材到福清市滨江幼儿园指定地点,货物的配送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货方负责。

11.投标者未按园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者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并赔偿园方的所有损失。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投标具体事宜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1.需要有三家及以上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投标方可生效。

2.公告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8月16日

3.报名时间:2024年8月18日上午8:30—11:00,逾期不接受报名。

4.报名地点:福清市滨江幼儿园四楼工会办公室

5.现场实地勘察:2024年8月20日-21日

6.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下午4:0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园部将另行通知。

7.开标地点:福清市滨江幼儿园四楼工会办公室。

8.投标方代表需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并签到,否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形式在2024年8月17日下午4:00前转到指定银行,开户行:福建海峡银行福清玉融支行,开户名称:福清市滨江幼儿园,账号:100042972510010002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于投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若中标者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标的行为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0.投标方按园部要求将所需材料用文件袋密封盖章签字,于开标日上交园方编号,现场进行材料核实,过程拍照存档。

11.投标方应提供所有递交的材料原件备审,并承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一致性。

12.投标方应在开标时派代表做出竞标陈述,各投标方密封材料由我园当场拆封验证,我园评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根据投标方提供的材料、竞标陈述情况、实地考察情况等)择优选择供应商为中标单位。经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发放中标通知书并限期内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合同签订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天内,应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且被没收投标保证金,招标方将通知第二中标人签订合同。

2.本次供货的合同起止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2025年6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3.中标人要根据我园招标公告中的食材要求,按时按量供给园部符合标书要求的食材。

4.中标方中标后,我园将有2周的时间为试用期,如园方对供货商配送的食材存在品质不满意或供货商的配合度不符合要求等情况,经协调后整改仍不到位的情况下,园方有权利终止合作。合同期内如供货商被本园书面告诫三次及以上,我园有权取消供货商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供货商不得有异议。如果在配送过程中多次出现失误或不符合合同要求,并整改不到位,幼儿园有权终止合同,启动第二家配送。




附件 附件

其他事项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付款方式


执行双方协商合同价,以对公转账方式一月一结(包括税费及运输费)。

附件 附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3859072515


附件 附件

教育局监督电话


0591—85210463

0591—85210479


福清市滨江幼儿园

2024年8月12日



附件 附件

招标须知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一、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食品项目

1.大米、面粉、食用油类;

2.肉制品类(牛肉、鸡肉、猪排骨、猪龙骨、猪腿肉、猪条肉、猪内脏等);

3.禽类(鸡、鸭、鸽子等);

4.海鲜类(虾、鱼、贝类等);

5.干货类(菌菇类、干贝等);

6.蔬菜类(各类时令蔬菜等);

7.豆制品类(豆腐、豆干、豆泡等);

8.包子类(小笼包,叉烧包、奶黄包、小馒头等);

9.调味品类(食盐、酱油、食醋、味精、料酒等)。

二、各类食品的质量要求

1.大米必须符合GB1354-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2.食用油必须符合GB1535-2003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3.面粉必须符合GB1355-8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4.猪肉、牛肉、鲜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5.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

6.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7.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投标者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的资格,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报名及投标时提供)。

2.拟配送人身份证明、健康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及意外保险参保的复印件和原件。

3.投标者应按照招标要求(包含货物产地、等级、规格、包装及时间、数量等)向幼儿园提供相应的货物,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食品检验合格证,不得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做到安全、卫生、量足、质优、及时。

4.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5.投标者未按园方要求供货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和后果,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及其法律责任。

6.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7.结算方式:以对公转账方式,一月一结(包含税费及运输费)

四、价格确定方式:

中标方所供食材的价格不能高于当月福清地区超市抽样询价的平均价格(特价货品除外),食材的价格包含运费及税费。

五、服务承诺要求

1.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供的质量标准,投标者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或检疫报告复印件。

2.投标者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为非转基因食品,必须确保是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以次充好产品或替代产品,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3.投标者提供的产品要按规定的包装及运送方式供货,送达后须经过食堂验收人员的外观检验和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形式不符合要求,感官检验不能达到食品卫生要求,当即拒收;供应商不能满足食品的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时,幼儿园有权进行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4.投标者必须按照幼儿园食堂管理人员通知的时间、数量、品种及协定的价格准时送货,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推托。一旦因为供货因素影响幼儿园正常运转,供应商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5.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经济赔偿责任及其法律责任。

6.投标者必须严把进货渠道和卫生质量关,所供食物必须新鲜、卫生,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随货提供相关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运输工具车辆必须清洁卫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

7.中标单位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将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供货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没收履约金: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8.投标者要安排配送员负责上午7:30前准时配送食材到福清滨江市幼儿园指定地点。货物配送的所有费用及安全均由供货方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者必须具备经营生产上述产品及具有国内独立法人的资格,必须提供真实、有效期内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生产经营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3)税务登记证

(4)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5)检疫证

(6)从业人员身份证明、健康证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7)法人身份证、开户银行名称和帐号

(8)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9)投标单位近3年内(如公司注册从事餐饮未满3年则为公司注册从事餐饮以来)无违法经营及食品安全事故等不良记录。(市场监管局提供证明资料或承诺材料)。

(10)对食材质量、配送服务和价格优惠的承诺材料的优惠方案陈述。

(11)近一个月内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检疫证等检测报告复印件等相关产品质量印证材料。

(12)招标材料真实一致性承诺书。

(13)投标保证金回单。

(14)门店照片和专业服务能力相关材料。

(15)各项报价文件正本一份。

投标报名者必须在2024年8月18日上午11:00开标前将以上材料(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提交各项报价文件正本一份并装入档案袋,加贴密封条,封面四角盖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书。)送达福清市滨江幼儿园四楼工会室。

七、本次招标实行定点采购的食堂食品项目

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下午4:00(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园部将另行通知)。

2.开标地点:福清市滨江幼儿园四楼工会室

3.评标方法:学校自行组织以简易方式公开招标,采用综合评标法,即由学校采购领导小组、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组成评议小组,根据投标单位的实地考察情况、现场竞标陈述情况、信誉服务承诺情况因素等,以不记名投票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为中标单位。

4.未中标原因招标方不予解释。

5.供应商应在开标时派代表做出陈述,各供应商密封材料由我园当场拆封验证,并经综合评定后公布中标方,公示5个工作日后无异议与中标方签订相关合同。供应商应按规定的品种、要求供应,因特殊情况若更换品种,须提前1天报告,经幼儿园同意后方可。

八、时间与地点

1.报名时间:2024年8月18日上午8:30—11:00(必须在截止时间前报名,并汇入保证金,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2.现场勘察时间:8月20日-21日。

3.开标时间:2024年8月22日下午4:00。

(1)投标方派代表参加,开标后由评标小组综合评分法。

(2)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开标时间,园部将另行通知。

4.投标报名地点:(必须截止时间前报名,逾期恕不接受报名)。

5.开标地点:福清市滨江幼儿园四楼工会室。

九、其他

1.本次招投标确定供货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5年6月30日(如遇特殊情况顺延)。

2.招标方与投标方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


福清市滨江幼儿园

2024年8月12日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



附件(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