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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轻工中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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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轻工中学食堂托管经营管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详情

六安市轻工中学食堂托管经营管理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LAQG-202421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轻工中学食堂托管经营管理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天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天龙路与磨子潭路交口南岗惠园E1幢综合楼五楼

成交金额:中标单位每学期向学校上交总营业额4%的设备折旧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六安市轻工中学食堂托管经营管理项目

服务期:1年(本项目采用1+1+1的模式,首期合同签订1年,由六安市轻工中学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期合同,每次续签1年,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力、刘洁、吴丽娟、黄遵朋、徐蓓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金安区丽景苑综合大楼1810室,联系电话:0564-3307332。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轻工中学

地 址:六安市解放中路462号

联系方式:0564-32179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陆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裕安区文汇大厦14楼1432~1434室

联系方式:0564-33965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564-3396575

十、附件

2024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