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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立医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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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采购公告】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食堂灶具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建省立医院(采购人)的委托,协助福建省立医院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食堂灶具改造提升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院内竞争性磋商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名称: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食堂灶具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SL2024-012-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9843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98436.00元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00元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福建省立医院金山院区食堂灶具改造提升工程项目

1.00

298436.00

建筑业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节能产品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按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凡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此次若有监狱企业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根据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定。注: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企业资质

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项目负责人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其他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廉洁承诺书(详见“响应文件格式”),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6.1、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00至12:00:00,下午15: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在规定时间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将失去报价资格。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一致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否则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

6.2、获取地点: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财务室)

6.3、获取方式:可现场购买获取或通过电子邮件购买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6.3.1现场购买:到公告列明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现场购买,并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

6.3.2 电子邮件购买:①通过电子邮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②按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转账或电汇缴纳费用(缴纳账号详见“报名费缴交银行账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填写清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发送至电子信箱(1623009936@qq.com );

6.3.3潜在供应商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6.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7.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7.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应在2024年8月26日08:30时之前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送达(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首次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磋商时间及地点:

8.1、磋商时间:2024年8月26日08:30(北京时间)

8.2、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13层第一开标厅。

9.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福建省立医院官网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0.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的流程进行。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地方要求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

11、采购人:福建省立医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街134号

邮编:350001

联系人:余尔栋

联系电话:0591-88618817

12、代理机构: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邮编:350001

联系人:彭婷、陈火源、陈东英

联系电话:0591-87803505

附1:提交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报名费及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信息

开户名称: 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 35050101100100000019

特别提示

1、供应商应按照所投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要求,缴交相应的磋商保证金。

2、供应商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磋商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的投标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