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招标公告】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综合保障楼 整体合作运营项目 2024-08-19 一、招标条件 为提升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的服务品质,满足医院的配套需求,根据医院及管委会要求,拟启用医院西侧的营养楼作为院区的综合保障楼,通过引进社会资源进行综合保障楼的设计装修和运营工作,现拟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资金实力和运营能力的潜在投资人,招标人为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现面向社会进行招商引资。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综合保障楼整体合作运营项目 项目简介:综合保障楼位于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的西侧,竣工于2013年,总建筑面积约2574.3㎡(房屋建筑面积和土地使用权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载明的数据为准)。该楼共三层无地下室,框架结构。(具体以各投标人现场勘探为准)。 业态规划:一楼主要为超市、药房、水果鲜花、烘焙奶茶、食堂等;二楼主要为医院职工餐厅和患者家属餐厅等;三楼主要为3-4个包厢、会议室、多功能报告厅等。 2.合同期限:服务期限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以招标人具体要求为准)。 3.项目底价:在合同所覆盖的期限内,综合保障楼维修装修、设施设备、运营的总投资额最低为人民币750万元,其中,用于综合保障楼维修与装修(硬装)的投资不低于人民币250万元。任何投标文件的报价,若其总金额低于规定的底价,均将被视为不满足条件,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自然人或法人); 3.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的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餐饮经营、超市经营等的能力。 五、获取招标文件 1、申请 申请时间:自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8月28日,每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整,下午13:30—17:30整(节假日除外)。 申请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电子方式进行申请(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5850499090) 申请提供资料:按附件提供《申请函》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投标人,请购买招标文件时递交给代理机构,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未按要求进行申请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2、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擅自放弃,若因故确需放弃,则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3天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如无故不参加投标而造成参加投标的单位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和资格要求等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8月29日09时30分 2.递交地点: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南通轨交集团16楼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3.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仅限转账、电汇、网银、银行电子保函的方式递交,不接受其他方式的递交。 2.投标保证金上必须注明收款人为: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用途为:通州湾示范区人民医院综合保障楼整体合作运营项目 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汇款人为:运营商名称。 3、投标保证金账户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通市人民东路支行 开户账号:10716001040002647 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中标后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并于合同签订之前将履约保证金交齐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履约保证金退还:在本项目合同到期后按实际考核情况退还(无息)。 九、发布公告的媒价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在“南通沿海集团官网(http://www.ncd-group.com/)”。南通沿海集团官网是本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澄清、补充通知、中标结果公告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通盛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58号南通轨交集团16楼 联系人:陈女士 电话:18795753095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莲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人民中路255号财智天地园8号楼八层 联系人:徐工 电话:15850499090 邮箱:281432147@qq.com |
附件请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