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通辽市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通辽市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承包食堂餐饮服务合作经营招商项目
通辽市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承包食堂餐饮服务合作经营招商项目

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通辽市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所承包食堂餐饮服务合作经营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

N0109QT240081

招商方式

合作经营

挂牌起始日期

2024年8月21日

挂牌截止日期

2024年8月30日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合作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招商
概况

招商资产位置

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大街东段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

基本属性

招商资产

经营食堂共计1个,总面积约为6200m2,就餐人数约5700人。

食堂包括16个档口和一个超市,一楼为10个档口(含大伙)和一个超市,二楼为6个档口。

招商方式

合作经营

招商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5年8月18日(约11年)

履约保证金

合作方投资额

经营用途

食堂、餐饮

资产状态

闲置

是否设置原合作人优先权

招商方情况

基本情况

招商方名称:通辽市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承诺

本招商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合作经营是招商方真实意愿表示,招商方对用于招商的资产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招商方本次招商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招商方所提交的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招商方在招商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以及内蒙产古权交易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招商方义务。

招商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招商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决策文件

2024年度第5次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2024〕5号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通辽市城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特别
告知

1.本次招商公告披露面积仅供参考,实际面积以勘验面积为准。

2.本次招商的合作模式:招商方受托经营一家食堂,拟征集两类合作方。A类合作方:征集1家具有餐饮、大型食堂管理运营经验的合作方,与招商方合作经营食堂,合作方负责食堂档口及超市管理、日常运营、环境卫生、食品安全。合作收益按年进行分配,食堂一楼合作方按照经营年收入的11%计算分配收益,超市按照每年3万元支付租金,超市收益归合作方。食堂二楼按经营年收入的9%计算分配收益,具体事项合同中另行约定。B类合作方:征集3家食堂食材供应商,以货品市场价进行结算,与招商方签订框架合同。

3.请意向合作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公告涉及图片仅供参考。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招商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4.标的勘验:公告期内提前预约;勘验联系人: 赵中义,15804753685 。

5.合作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合作法律文本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招商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合作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合作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招商
条件

资金缴纳方式

钱包支付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详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资格条件

A类合作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个体工商户;

2.合作方需提供本次公告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不良信用、无食品安全或用餐人员罢餐及其他较大责任事故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合作方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B类合作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合作方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

1.招商合作申请书、意向合作方登记表;

2.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3.现场勘验确认表(A类合作方提供);

4.相应资格条件证明文件等。

(注:以上提交资料加盖公章,如有多页的,请同时加盖骑缝章。)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其他要求:

A类合作方:

1.合作方的食堂从业人员应掌握有关食品安全、生产安全基本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身体状况应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持健康证上岗。

2.食堂饭菜价格由合作方报给招商方,招商方进行定价。合作方提供的餐食应包含保障公益性基本大伙、普通套餐、单点、特色品种等多种样式,每天保证1种特价菜品(1元)。

3.合作期间,合作方应做好设备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及时检修,由于合作方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合作方自行承担责任。

4.合作方应保证基本大伙比例不低于50%。

5.合作方应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丰富的餐饮管理经验,诚信度高,安全意识强,管理团队稳定,有专职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员。

6.定期对员工开展食品安全卫生、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7.遵守食堂的管理制度,接受相关监督。

8.合作方员工应统一着装,工装费用自行承担。

9.合作方应加强对燃气使用安全管理,防范燃气安全事故。严谨私自改装燃气管道,应按照政府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定期聘请有资质的检测公司检查报警装置完好情况。

10.合作期间,合作方应保证食堂的食品安全,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

11.合作期限内因合作事宜双方出现不同意见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解决。

12.合作期结束,双方都有继续合作的意愿,可以完善合作方式,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与合作方继续合作。

B类合作方

1.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应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提供货商从业人员健康证)。

2.应保证所供食品要符合国家及属地检疫标准,蔬菜应到有工商注册的配送中心或政府规范的蔬菜批发市场采购或者自产,且供应商须提供所购蔬菜的农药残留合格检测报告。一般物资应按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程序进行采购。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法》要求做好物资采购的索证索票工作,严禁采购无证照物资。

3.应及时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检验检疫报告、农残药残检测报告、合格证书等相关索证,满足监管部门对食材安全溯源的把控和管理。

4.提供的货品发现质量问题,应无条件进行更换。

5.合作期间,合作方不得随意上调价格,下调价格不受限。

6.付款方式:采用按月结算的方式,具体结算时间以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7.合作方应具备应急保供能力,出现暴雨、冰灾、雪灾等灾害情况向时,合作方应具备应急保供能力,具有稳定的通畅的物资采购渠道,本地可储备足量物资,并具备及时配送能力,能为招商方储备一定量应急食堂食材物资,保证食堂正常提供服务。如达不到该条件,则招商方有权终止协议。

8.合作期限内因合作事宜双方出现不同意见的,由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确认解决。

二、招商要求

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意向合作方应接受并配合招商方企业对其作出的反向尽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论补充提供与该项目有关的书面承诺或其他材料。

2.意向合作方按本项目要求在公告期内提交报名资料,由中心对所提交资料进行初步审核后将审核意见书面告知招商方,招商方在收到中心的审核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交易中心其是否符合资格条件,意向合作方在收到中心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为1万元整),成为合格意向合作方。

3.A类合作方如只产生1家合格意向合作方的或B类产生3家以下(含)合格意向合作方的,由招商方自主决定是否确认其最终合作方资格,并书面告知中心。如产生A类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或B类产生3家以上(不含)合格意向合作方的,则相应类别的招商采取综合评议方式确定最终合作方。

4.综合评议流程:如须综合评议方式的,招商方应在A类产生两家及以上合格意向合作方或B类产生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类别招商《择优文件》,各合格意向合作方按照《择优文件》要求制作参评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将参评文件密封送达,评审小组按照《择优文件》规定的要求进行评审。中心协助招商方按照《择优文件》选定最终合作方。

5.中心收到招商方的书面确认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确认通知书》。各方须在收到《成交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作协议。

6.意向合作方应书面承诺并同意:①承诺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招商方有权对意向合作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判断核查,并保留最终解释权;②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若以不了解招商方的现状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协议、放弃合作等情形,即可视为违约行为,招商方企业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项目重新挂牌,由意向合作方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③承诺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④同意并配合招商方对意向合作方进行尽职调查。

7.合作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合作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合作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各意向合作方一旦提交报名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的全部现状与瑕疵,并愿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同时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有瑕疵、招商合作协议条款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面积与招商资产面积存在误差、房产或土地披露面积与相关部门核定面积不符等为由拒绝履行相应合作义务,否则视为违约,招商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8.意向合作方未按约定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合作。

交易
指南

竞价规则

合作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租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交纳、竞租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现场展示

见“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竞价报名

报名时间

2024年8月21日至8月30日

报名手续

招商合作申请书.docx

意向合作方登记表(A类合作方).doc

意向合作方登记表 (B类合作方).doc

承 诺 函.doc

现场勘验确认表(模板).docx

授 权 委 托 书.doc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1.保证金:金额1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按系统提示交纳。

2.保证内容:
招商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非因招商方原因,如意向合作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招商方有权扣除意向合作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招商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意向合作方报名并交纳保证金后未按公告约定参与后续程序的;
(2)被确定为最终合作方后3个工作日内无故不与招商方签订《合作协议》;
(3)未按照公告约定与招商方完成标的交接的;
(4)意向合作方递交虚假资料或伪造文件的;

(5)意向合作方违反在递交报名资料时所签署的承诺文件的;
(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公告规定的其他情况。
3.保证金处置方法:
(1) 成交后,合作方的保证金在《招商合作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路无息退还;
(2)不成交的,中心在确定合作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

竞价安排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增价幅度(元)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服务费

附件下载

联系
方式

咨询联系人

杨经理

咨询电话

18586098115

咨询时间

公告期内

咨询地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 号

技术支持

其 他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