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 食堂食材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竞争性谈判公告)
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 食堂食材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
食堂食材供应商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竞争性谈判公告)




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采购人)拟对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龙凤小学竞(2024)2号。

(二)项目名称: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预算价:本项不设置采购预算,供应商统一采用下浮比例报价,定价方式为蔬菜类、干杂类、调味品类、水果类价格按旺苍县人民政府“旺苍县食品和农资价格监测周报表”月末最后一周公布的价格作为计算基价,“旺苍县食品和农资价格监测周报表”没有公布的品种以市场食材询价价格作为计算基价,采购人最终根据价格计算基价×(1-成交供应商的下浮比例),按照实际发生量据实结算。(如某种食材2元1斤,供应商的下浮为5%,则结算价为2×【1-0.05】=1.9,最终以1.9元1斤结算)。

(四)采购需求:本次采购的服务共1包,即: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2024年度食堂食材配送(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六)定向采购情况: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七)本项目所属行业:批发业。

二、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采购人针对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为食材生产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预包装);供应商为食材配送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登记》或《食品经营许可电子证书》或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证明(预包装);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获取时间:2024年8月21日至2024年8月22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在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现场获取。

(二)获取方式: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需注明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谈 判 时 间:2024年8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并现场递交(本次谈判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五、谈判地点: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

六、信息发布

本次投标邀请在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公告栏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

地 址:旺苍县龙凤镇场镇

联 系 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881234505


旺苍县龙凤镇中心小学校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