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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城区实验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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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潞城区实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潞城区实验中学的委托,对其所需的长治市潞城区实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组织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实验中学食堂食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SXQD-GK-20240817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3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分包名称

备注

1

白面、大米、食用油

2

肉、蛋、蔬菜

3

其他(调味品等)

2、范围包括:具体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要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3、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到2025年7月31日止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以上资格条件,供应商可以以书面信用承诺的方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交,不需要提供以上书面证明。

特定资格条件

供货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

供货企业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商的有关资质及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

供货企业必须要具有结构布局合理的经营场所,设有固定的仓储地点,具有履行配送服务所必须的设备、规模和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包装、仓储、运输、配送能力。

若供应冷藏、保鲜的食品,供货企业还必须具备冷藏、保鲜及配送能力。

采购价格不高于当地市场价格,并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供货企业应调设有监控装置、建立应急处置预案;

供货企业中标后必须办理食品安全责任险,提高赔偿能力。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定点供应资格转让。

具备按要求提供正式税务发票。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另外注意事项:报名截止后,学校将组织监管人员对所报名企业进行实地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4年08月26日至2024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0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4号楼4211号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00 人民币伍佰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招标时间及地点(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9月16日上午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4号楼4222、4223号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治市潞城区实验中学

地址: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区潞华街道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00345642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启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英雄路中宏时代广场4号楼4226号

联系人:牛女士

联系电话:0355-203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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