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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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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江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澄江市公安局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详情

1、提供早餐和午餐自助餐服务、晚餐打餐服务。
2、早餐:每天不少于3个品种(提供米线、卷粉、面条),帽子不少于2种(焖肉、杂酱、鸡肉、牛肉、三鲜);稀饭、鸡蛋、包子、馒头、玉米、红薯(每天六选二);牛奶、豆浆(每天二选一)。
3、午餐:每天午餐菜品(以时令菜品为主)2荤4素、例汤1个、主食1种(大米保证用到品牌袋装优质大米)以及咸菜、酸奶、水果。
4、晚餐:根据当天提供菜单进行打餐服务。
5、用餐时间:早餐:7:40-8:20、午餐:12:00-12:40、晚餐:18:00-18:40。

注:餐食所用食用油须是品牌桶装油,采购人提供食堂场地、水、电费及厨具、炊具、餐具等。


预算金额:¥早餐 6 元/餐、午餐 8 元/餐(晚餐及其他相关费用根据实际发生费用另行结算)。
最高限价:¥早餐 6 元/餐、午餐 8 元/餐。

项目名称:

计划编号:

计划名称:

服务周期: 1095 天

报价方式: 价格

评选方式: 综合评分

最低价相同评审办法:

采购成本价: ¥0

服务地址:

询价通知书: 询价通知书

联系人: 王工

座机电话: 0877-6818288

报名开始时间: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29 15:00:00

发布时间: 2024-08-26 20:19:06

采购编号: YNYXC22040100Z20241796401

采购单位: 澄江市公安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是否需要上传响应文件:

供应商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一)一般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接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或相关情况说明(成立未满6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或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的可享受上述政策。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三)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及“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若供应商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异议处理项: 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