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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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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及会务工作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及会务工作外包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320682-2024-07-0282

二、项目名称:

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及会务工作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南通春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南通苏锡通科技产业园区银杏路15号苏锡通创业园一期3号楼底层

中标(成交)金额:

437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食堂服务及会务工作外包项目
服务范围: 食堂服务及会务工作外包,需厨师长一名、厨师一名、面点师一名、两名包间服务及会务工作人员、三名勤杂工。 1.普餐售餐方式为自选,早餐需提供至少2种点心,1种稀饭、面条、馄饨等。午餐需提供至少大荤三种,小荤三种,蔬菜2种,水果、酸奶等。晚餐平时不提供,特殊情况下需要提供晚餐,需提供至少大荤两种,小荤两种,蔬菜两种等(具体提供要求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根据季节变化协商确定)。 2.会务及部门公务接待工作餐:根据主办方要求确定标准、菜单及供餐模式,配合主办方做好接待服务。
服务要求: (1)食堂所有菜品必须由成交供应商现场加工,不得外购成品菜(直接入口食品)。 (2)成交供应商团队支撑力要强,为保证菜品不断创新,口味不断变化。 (3)员工餐、自助餐、工作餐、公务接待用餐等均按零利润核定菜价,保质保量、热情服务。 (4)食堂杜绝现金收支。就餐人员凭卡(券)就餐,菜肴自选。 (5)定期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液化气瓶、减压阀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事故隐患,每天下班前值班员必须做到断电、断气、断水、关好门窗,并及时做好记录,确保安全。 (6)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来食堂工作和临时参加食堂工作的人员也必须先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才能上岗。
服务时间: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壹 年(在合同履行期间能提供优质服务,普遍反映良好,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 (一)食堂服务管理标准 1.符合卫生部颁布的《餐饮业和集体用餐单位卫生规范》和行业标准。 2.成交供应商员工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3.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市场监管部门餐饮 食品卫生规定,杜绝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4.成交供应商应守法经营,负责承包服务经营场所内的卫生保洁、安全保卫,保证菜品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和从业人员人身安全。承包期间若发生上述安全问题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 5.在采购人举行重大活动时, 成交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人工作需要增加管理与服务力量。 6.成交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房屋及其他设施设备要爱惜爱护,在未征得采购人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做任何改造和变动。 (二)成交供应商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服务工作的安全,并承担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风险。 (三)在项目采购或实施过程中,如国家标准修改,应按照新国家标准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高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本磋商文件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规定低于国家标准,无论新旧标准,均按国家标准规定实施。如本磋商文件内有内容相互矛盾,以高标准高要求的为准。以上有关风险等由供应商自行考虑并承担。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仁华、朱久明、李爱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6567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皋市九华镇人民政府

地址:江苏省如皋市九华镇锦绣路1号

联系方式:135115899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南通九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如皋市志颐路201号(西城花园东大门正对面弘旭装饰二楼)

联系方式:0513-8768088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李爱平

电 话:13511589975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