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宝应县夏集镇丰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夏集镇丰收村向阳组老村部土地出租项目公告(3.15亩)续租
夏集镇丰收村向阳组老村部土地出租项目公告(3.15亩)续租

招标详情

正文内容图片
夏集镇丰收村向阳组老村部土地出租项目公告(3.15亩)续租
项目编号: 321023102P24080001
项目位置: 扬州市宝应县夏集镇丰收村
项目状态 已成交
公告日期 2024-08-27
交易品种: 其他
交易方式: 出租
交易底价: 5000.00元/年
联系方式: 胡先生(13773337535)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 夏集镇 村(社区) 丰收村
组别 向阳组 登记日期 2024-08-06
是否续租
项目描述 丰收村向阳组老村部土地出租项目,位于丰收村向阳组,厂房建筑面积3.15,亩(不再丈量)。四址:东至沈维华厂房,南至老淮江东堤,西至日月升厨具厂,北至原丰收照明器材厂。承包期限为4年(2024年8月8日—2028年8月7日)出让用途:出租。该项目交易底价5000元/年。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交清一年租金,以后各年的租金在当年的8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另外:1、租赁期间,受让方不得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租赁期间,受让方各项维修费用与甲方无关,如因厂房损坏而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3、如遇国家重大项目或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等等,受让方无条件服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还未到期的租金,建设设施等赔偿费归受让方,土地赔偿费归甲方;受让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不得用甲方的厂房和土地向信贷部门做抵押贷款。4、因该厂房四周有村民居住,受让方在租赁期间,厂房运作时,不得产生过大噪音,不得排有害气体,不得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情况特殊,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联系人:胡先生13773337535
补充说明 --
项目审查表 审批.jpg审批1.jpg审批2.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会议.jpg会议1.jpg
权属信息
所有权人 宝应县夏集镇丰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经营权人 --
权属类型 集体
权证编号 --
权证年限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他项权利人 --
他项权利内容 --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
流转期限 4年0月
标段描述 丰收村向阳组老村部土地出租项目,位于丰收村向阳组,厂房建筑面积3.15,亩(不再丈量)。四址:东至沈维华厂房,南至老淮江东堤,西至日月升厨具厂,北至原丰收照明器材厂。承包期限为4年(2024年8月8日—2028年8月7日)出让用途:出租。该项目交易底价5000元/年。交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交清一年租金,以后各年的租金在当年的8月1日前一次性交清。另外:1、租赁期间,受让方不得转租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2、租赁期间,受让方各项维修费用与甲方无关,如因厂房损坏而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3、如遇国家重大项目或地方政府招商引资项目等等,受让方无条件服从,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退还未到期的租金,建设设施等赔偿费归受让方,土地赔偿费归甲方;受让方在租赁期间,产生的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不得用甲方的厂房和土地向信贷部门做抵押贷款。4、因该厂房四周有村民居住,受让方在租赁期间,厂房运作时,不得产生过大噪音,不得排有害气体,不得影响村民的生产生活,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情况特殊,凡报名者报名前必须到现场实地勘查,对项目现状、四至、面积等情况进行确认,对项目现状认可后方可报名。如报名人忽略此项提醒,产生的风险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其他未尽事宜以出让方解释为准。联系人:胡先生13773337535
服务费(材料费) ¥0.00
保证金 ¥0.00
交易底价 5000.00元/年
成交缴款方式 --
交易方式 协商
成交人 陈圣华
成交日期 2024-08-27
成交总金额 200000.00元
补充说明 --
转让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 宝应县夏集镇丰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胡桂林 联系电话 13773337535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 联系电话 --
评估信息
附件信息
交易公告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授权委托书

附件(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