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基本信息
采购人:安顺市妇幼保健院
采购人地址:安顺市西秀区龙青路中段
项目名称:健康管理中心(体检科)早餐配送服务
项目编号:ASSFYBJY-ZW-2024-09
采购预估量:5000份/年
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项目预算:50000.00元
文件获取方式:安顺市妇幼保健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
公告时间:2024年8月27日
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1:45
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8月30日15:00
比选地点: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远程会诊中心(儿童医院综合楼四楼体检中心内)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内容
配餐标准:体检早餐含纯牛奶1份250ml,新鲜面包1份,新鲜鸡蛋1个。
(二)采购要求
1、所供应食品品必须为正规厂家参照国家相应标准生产的合格品(提供相应合格证)。
2、配送要求:
(1)按采购方要求及时配送至指定地点。
(2)配送途中确保食品完好、安全、卫生、新鲜。
3、当出现以下情形时,院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负任何责任,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1)乙方未按约定按时供货,经甲方催告达3次仍未能及时供货的。
(2)他人因食用中标方提供的产品造成人身损害或院方认为可能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院方应在发现上述问题后立即封存并通知中标方,经相关检验部门检验后,确定为产品原因的,因质量问题(院方因储存或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此列)导致院方承担责任或受到损失的,由中标方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院方处理纠纷支出的赔偿费用、诉讼费、律师费等。
(3)对中标方方单季度食品有效投诉达5次及以上的。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须加盖公章)
(一)资质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近三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服务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营业执照有对应范围)。
4、具有履行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资质文件,如《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条件。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
(二)商务要求
1、合同周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经使用科室对中标方供货配送、质量进行满意度测评同意续签,提请院部会议审议后可进行续签。
2、中标公示结束3个工作日内向院方缴纳一年中标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障金,合同周期结束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3、配送地点:安顺市妇幼保健院4健康管理中心。
4、配送方式:根据科室使用前一天统计的需求,次日按时间要求配送。
5、验收:产品检验合格证、科室需求量、食品有效期或新鲜度为验收依据。
6、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每月验收后自收到有效发票次月30日内全额支付上月货款。
四、比选要求及评分办法
项目 | 分项名称 | 得分 | 扣分理由 | |
报价评分(30分) | 投标报价 | 1.评标基准价:系指满足招标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 ||
技术评分(40分) | 响应承诺评分 (10分) | 无承诺书不得分,根据投标人承诺对招标文件条款响应性情况进行评分: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条款的,得10分,有一条负偏离本项不得分。 | ||
货物样品质量比对(30分) | 投标方必须根据比选文件中的货物采购清单,现场提供所有类别货物样品,未提供及提供不全不得分,评委根据样品质量进行0-30分评分。 | |||
商务评分(9分) | 同类供货服务业绩(9分) | 根据投标方近3年来在医院进行供货服务项数进行0-9分评分,需提供服务合同及相应服务资料。未提供不得分;每提供1次合同及与合同相对应的服务资料得3分,最高分为9分;仅提供合同未见相应服务资料每次只得1.5分。 | ||
服务评分(21分) | 送货上门服务时间承诺 (11分) | 未提供承诺书不得分,根据投标方所承诺的响应送货上门服务时间长短性进行0-11分评分。 响应送货上门服务时间承诺得分=(有效投标人承诺的最短时间)/(有效投标人承诺时间)×11,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本项内容将纳入合同条款,承诺后不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合作资格、追究违约责任,且履约保证金不退) | ||
供货保障及售后服务承诺(10分) | 未提供承诺书不得分,根据投标方所提供的供货保障及售后服务保障承诺书所承诺的内容全面性进行0-10分评分。(本项内容将纳入合同条款,承诺后不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合作资格、追究违约责任,且履约保证金不退) |
本次比选设综合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最高者为中选供应商;参选供应商需提供样品供评委比选,中标供应商样品封存,样品不退作为验收参照标准(本次比选不保证低价中标)。
五、报名方式
1、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下列方式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2、发送盖章的营业执照和报名表(附件1)扫描件到电子邮箱报名,邮箱:assfybjy_zwk_01@163.com。
六、比选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公司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机(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料(法人参加比选的无需委托书)。
3、参加比选的供应商按照评分表顺序及要求自行制作比选资料。
4、公司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备注:①请务必按要求及顺序装订并密封,在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②逾期报名或报名后逾期提交、不提交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纳入比选。
七、比选方式及结果公示
比选结果在医院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公示3日。
八、联系人
总务科陈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45,下午14:30-18:00,0851-33225730。
九、本公告未规定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
十、附件
附件1:安顺市妇幼保健院报名表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项目编号 | 法定代表人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