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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教育体育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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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

招标详情

2024-08-28 00:00

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第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0023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5日

开标日期:2024年08月26日

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项目第1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青松食品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合欢路30号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完成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红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青年路交口建工大厦二单元502室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完成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北部综合楼702室

联系人:陈自淮

联系电话:0551-666742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韩华

联系电话:0551-62723379、62723373

公示期: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8月28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第1标段).docx 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1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2024-08-28 00:00

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第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0023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5日

开标日期:2024年08月26日

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项目第2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红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金寨南路与青年路交口建工大厦二单元502室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完成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16号南楼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完成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北部综合楼702室

联系人:陈自淮

联系电话:0551-666742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韩华

联系电话:0551-62723379、62723373

公示期: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8月28日

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第2标段).docx 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2024-08-28 00:00

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第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0023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5日

开标日期:2024年08月26日

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项目第3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蜀王优芙得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金桂路16号南楼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完成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助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金阳路与石梁路交口兴贤产业园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完成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北部综合楼702室

联系人:陈自淮

联系电话:0551-666742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韩华

联系电话:0551-62723379、62723373

公示期: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8月28日

附件:
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3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第3标段).docx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2024-08-28 00:00

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第4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

招标项目编号:2024ACCWZ0023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08月05日

开标日期:2024年08月26日

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项目第4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安徽天河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高新路南侧、兴华路东侧电子信息产业园(原农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内2#楼食堂第1-2层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完成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市鸿青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瑶海区全椒路以西临泉路以北合肥新闻中心综合办公室及会议展览中心一楼103室

投标报价: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合格

工期: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约完成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可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不得改变原合同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人员数量、合同价等实质性内容。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无

招标人名称:长丰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北部综合楼702室

联系人:陈自淮

联系电话:0551-6667428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项目负责人:韩华

联系电话:0551-62723379、62723373

公示期:2024年08月28日至2024年09月02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人:余工,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4年08月28日

附件:
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第4标段).docx 电子交易系统网上异议操作手册.pdf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操作手册.pdf 长丰县2024年部分学校食堂经营委托服务采购-4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附件(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