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龙门县永汉供销社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中标公告 > 龙门县永汉镇曲塘路综合楼3号门市(原涛涛粽子店)
龙门县永汉镇曲塘路综合楼3号门市(原涛涛粽子店)
发布于 2024-08-29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441324-2024-039
项目名称 龙门县永汉供销社12宗物业公开招租公告
标的编号 GJB2024-326
标的名称 龙门县永汉镇曲塘路综合楼3号门市(原涛涛粽子店)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交易信息 (成交)
标的名称: 龙门县永汉镇曲塘路综合楼3号门市(原涛涛粽子店) 组织方: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龙门[2024]039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4-08-07 09:30:00
交易编号: GJB2024-326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4-08-21 10:30:00
底价(万元): 0.143 竞买保证金(万元): 0.6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8-21 09:30:00
成交时间: 2024-08-21 10:30:00
成交人: 朱锦燕 成交价: 0.143万元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特别说明

一、 项目情况

公开挂牌竞价物业为龙门县永汉镇曲塘路综合楼1-9号门市、综合楼A座302、人民路78号、人民路17-3号共12间铺位,总面积434.7平方米。( 祥见房屋招租一览表)。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或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备合法资格的其他组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竞价保证金:详见一览表。竞价保证金不抵作租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

3、竞得者应在每月10日前交清当月租金。

三、合同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时,竞得者必须向出租方缴交相当于三个月房租款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四、四、经营者须知

1、未经出租者同意,竞得者私自转租房屋的,则没收其租房保证金,并收回房屋使用权。

2、出租后铺位每月的水电费、应交的工商税、营业税等经营所产生的各种税费由承租者自己承担。

3、竞得者对竞投的房屋在租期内具有使用权,但应按招租一览表中规定的使用功能进行依法经营。严禁违法违规经营易燃、易爆等高危物品,严禁经营高噪音污染行业,严禁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竞得后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安全生产责任书》。

五、交易保证金约定:

(一)全权委托中心代收代退交易保证金。

(二) 成交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成交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成交候选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

2.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

3.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

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的;

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

6.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

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特别提示:目前竞价保证金账户银行无法支持第三方支付平台原路退还竞价保证金,请勿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及柜台现金缴入方式缴付竞价保证金。)


龙门县永汉供销社

2024年8月2日

我要登录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