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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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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8-29 至 2024-08-30
撰写单位: 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撰写人: 杨静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1400-01777

二、项目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廷盛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兴工大街42号

中标(成交)金额:0.01(%)

评审报价:0.01(%)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亿康源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5号楼E

中标(成交)金额:0.01(%)

评审报价:0.0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货物类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001包 米面油、调料、其他类(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品牌:01

规格型号:米面油类包含米、面、油、小米、大碴子、小碴子、黑米、黄豆、红小豆、绿小豆、高粱米、黑豆、黑芝麻、燕麦、薏米、白芝麻等,须为正规厂家生产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调配料包含醋、白糖、火锅底料、料酒、花椒、粉条、食盐、鸡精、木耳、干尖椒、大料、豆瓣酱、淀粉、十三香、酱油、味精、红糖、蚝油、干香菇、泡打粉、酵母、生抽、老抽、香辛料、生粉等(须为正规厂家生产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要具有SC标志,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现象,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定的香味、滋味无异味。标识说明完整详细包括:产品名称、净含量、配料表、制造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产品标准号、生产日期、保质期、要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其他类为采购人临时采购的货物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月饼、粽子等),投标人提供的货品须为正规厂家生产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数量:1

比率(%):0.01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货物类

名称:副食(A07060199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品牌:国家检测标准

规格型号:标准件称重

数量:1

比率(%):0.01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兰萍、潘壮、张志武、邓立伟、李学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7,266.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货物类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2,49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茨齐路18号

联系方式:0429-31750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葫芦岛鑫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葫芦岛市连山区新华大街29-11号楼N

联系方式:0429-20983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

电 话:0429-2098341

十、附件

采购文件: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市廷盛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png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葫芦岛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4年食堂食品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亿康源商贸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