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四次)
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部副食品采购及配送服务项目(四次)
二、项目编号: 2024-JKBFAX-W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下浮率 | 预算金额 |
1 | 蔬菜、水果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一年 | 宁德市霞浦县(具体地址依据合同为准) | 投标下浮率不低于10%,低于10%的作无效标处理。 | 220万元 |
2 | 肉类、冻品、水产等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一年 | 宁德市霞浦县(具体地址依据合同为准) | 投标下浮率不低于10%,低于10%的作无效标处理。 | 470万元 |
3 | 调料、饮品、禽蛋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一年 | 宁德市霞浦县(具体地址依据合同为准) | 投标下浮率不低于10%,低于10%的作无效标处理。 | 210万元 |
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物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或投标报价仅为物资出厂价,运杂费: / 。)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4.本项目三个合同包允许兼投兼中。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 ;
2.项目预算: 900万元 ;
3.最高限价: 投标下浮率不低于10% ;
4.本项目第 1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各自报价 执行;本项目第 2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各自报价 执行;本项目第 3 包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数量比例按 / 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 各自报价 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含军队采购网各军兵种处罚通报),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六)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将本项目中的所有服务内容转包、分包或变相外包给第三方;
2)违反《食品安全法》的行为或因产品质量受到过有关部门的处罚。(提供承诺书)
(七)评审结束后,投标供应商须接受招标人现场实地考察的要求。招标人对投标供应商单位实地考察后,投标供应商的相关设备、人员和服务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或存在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情况,招标人将有权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并重新组织采购或依照评审得分排序依次拟定下一位中标候选人。(提供承诺书)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 年 08 月 30 日至 09 月 06 日(北京时间)。
热线服务: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线上申领或现场申领(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7楼(西面)) 。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提供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
网上获取。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联系方式及报名合同包号;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dzfjzb@126.com 。
线下获取。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三)报价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7楼(西面)。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 09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二)开标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7楼(西面)。(该地址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刘晓瑨、叶绍亮
办公电话: 0591-87556868
移动电话:15959159099(刘)、18950282888(叶)
传 真: /
地 址: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28号24号7楼 (此地址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程干事
联系电话: 13313710528
采购机构: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0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