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8月28日我局拟对1个食品制品生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8日-2024年9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80822932
电子邮箱:zjxqspjhp@163.com
通讯地址:镇江经开区赵声路398号行政服务中心2楼C03号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美味盈(镇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年产5500吨速冻制品调味品肉类制品食品新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横山路 85号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瑞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500万元,租赁镇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横山路 85号尚谷禾逸(镇江)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北厂区内备件库改建为生产车间,新建年产5500吨速冻制品、调味品、肉类制品食品新建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活废水依托尚谷禾逸化粪池处理后接入东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依托尚谷禾逸污水处理设施(“隔油池—混凝气浮池—除磷混凝反应沉淀池—UASB及兼氧池—接触氧化及二沉池”)处理后接入东区污水处理厂;纯水制备废水接管至镇江东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本项目脱包、投料废气采用无组织排放方式。炒制废气经静电复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自带的低氮燃烧器燃烧后尾气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运营期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和表2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炒制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油烟废气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排放标准;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385-2022)表1中燃气锅炉要求。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炒锅、杀菌釜、洗袋机、沥水机、包装机、空压机、风机、泵等,应严格落实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设备位置、对高噪声设备加强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包装箱、废滤芯(纯水制备)、废RO膜(纯水制备)、油烟净化器废滤芯,经收集后外售利用或处置;废残渣、不合格品、废边角料、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交由餐厨垃圾厂家处置;生活垃圾厂内设垃圾桶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水处理污泥、废油委托有能力单位处理或利用。废机油、废机油桶属于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