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3000万元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服务采购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9-02 17: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孟老师 15687738850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02日17时00分至2024年09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文件; 获取文件方式: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站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文件及邮寄服务;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某部 | 经办人: | 袁工 |
办公电话: | 15697077070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肖帆 |
办公电话: | 18087455157 | 移动电话: | 18087455157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 ZH530000202400047001001 |
标段名称: |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一标包肉类)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09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2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6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一标包肉类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个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按照《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规定,2022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验证码,并能扫码验证查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3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台)资背景的供应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处罚期内,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一标包适用); (八)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在我部(采购人)供应副食品超过1年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连续供应副食品2年及与我单位有过续签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6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9-23 09:00 |
标段 2
标段编号: | ZH530000202400047001002 |
标段名称: |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二标包果蔬类)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09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2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二标包果蔬类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个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按照《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规定,2022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验证码,并能扫码验证查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3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台)资背景的供应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处罚期内,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一标包适用); (八)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在我部(采购人)供应副食品超过1年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连续供应副食品2年及与我单位有过续签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标段 3
标段编号: | ZH530000202400047001003 |
标段名称: |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三标包乳制品类)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09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2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三标包乳制品类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个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按照《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规定,2022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验证码,并能扫码验证查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3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台)资背景的供应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处罚期内,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一标包适用); (八)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在我部(采购人)供应副食品超过1年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连续供应副食品2年及与我单位有过续签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标段 4
标段编号: | ZH530000202400047001004 |
标段名称: | 某部2024年度副食品采购项目(四标包调料类)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9-09 17:0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9-23 09:00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2 |
开标方式: | 现场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400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四标包调料类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个注册会计师证书,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按照《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规定,2022年、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应赋“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的验证码,并能扫码验证查询)】;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3年08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台)资背景的供应商。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投标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处罚期内,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六)投标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须提供生产厂家有效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仅一标包适用); (八)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在我部(采购人)供应副食品超过1年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连续供应副食品2年及与我单位有过续签合同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
其他: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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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