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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枫林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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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林镇人民政府公开竞选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商公告
发布于 2024-09-02

招标详情

正文内容

为了确保食材的质量、安全和供应的稳定性,枫林镇人民政府计划进行食堂食材的采购供应商选定,现诚挚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竞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一、服务项目提供镇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蔬菜、肉类、禽类、水产、干货、粮油、调味品、豆制品等食材,以满足镇政府食堂的日常运营需求。二、供应商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稳定的供货能力,能够按时、按质、按量提供所需食材。3.所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三、报名及相关事项1.凡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请于2024年9月5日上午前将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报价单(报价单格式附后)等复印件送至枫林镇党政办公室(208室),本次投标为一次性报价,多报价以第一次提交为准,超过本次投标截止时间的报价为无效报价。2.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方所下订单的数量送货,保证数量、规格的准确性;实际送货不超出采购人预计量的10%的浮动范围之内。并以双方当场验货数量、规格为准(甲乙双方工作人员签字即确认)。四、报价办法报价应按照蔬菜、肉类、禽类、水产、干货、粮油、调味品、豆制品等类别逐一填写下浮百分比(不在经营范围内的可以不填,未尽品目分类可自行添加)。配送价格以每月市场平均零售价下浮后作为当月结算价,每月结算一次。五、评选办法我镇将甄选出每项食材报价最低的三家供应商,于2024年 9月6日下午(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组织评选小组将根据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产品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择优选取按食材分类2-3家确定最终的供应商。六、其他事项本次采购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间若供应商之间恶意串通提高采购价格,一经查实,采购方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原价格执行,并扣留当月食材结算金额的10%作为违约赔偿金;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采购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七、咨询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踊跃报名,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内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钟彩君 联系电话:18970342332



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枫林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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