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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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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2024年度食堂餐具劳保清洁用品采购项目询比价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2024年度食堂餐具劳保清洁用品采购项目询比价招标采购公告

2024-08-22 15:01:08

编号:JSZCGC2024054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2024年度食堂餐具劳保清洁用品采购项目询比价招标采购公告
一、询比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万元)
资金来源 备注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2024年度食堂餐具劳保清洁用品采购项目 15(以实际采购为准) 财政预算资金
二、询比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3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4供应商提供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供应商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6未被 信用中国 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查询时间以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到投标截止日期间结果为准)
1.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
2、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1)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成立不满一年新公司、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法人等非企业法人,不能提供1.5-1.7三项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如有相关政策支持,延期缴纳或暂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税收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3.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采购限价及报价方式
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提供的货物清单竞报单价合计,分项报价中单价超过单价限价的作废标处理。

四、合同履行期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预计合同执行期为一年,即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五、付款方式
甲方每月与乙方结算一次,按考核结果与乙方结算实际费用。
送货要有一式三联的验收单,按时供货,逐一验收。收货的人要签字核对确认,报销时需提供验收单作为发票附件。

六、询比价文件提供信息
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8月2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不含法定节假日)
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兰苑西门进门左拐第一个楼梯上4楼)
联系人:吴昊 电话:13815828264
2、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投标报名,领取询比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2)、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经供应商盖章的《供应商参加招标确认函》(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领取招标文件时现金缴纳)
七、开标有关信息
(一)现场投标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吴工
(二)现场开标
开标时间:2024年8月29日 上午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开标室(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仅限投标文件中确定的授权代表一人)出席开标会议。
未派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八、联系方式
(一)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联系人:吴工
电话:0514-87011906、13815828264
办公地址:扬州市邗江区邗江路49号-401室
(二)采购单位: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18905275361
办公地址:扬州市广陵区安康路88号
九、其它有关规定
1、本次采购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文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本次招标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 正本 或 副本 。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 和 扬州大学附属中学东部分校网站 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5、本次采购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协会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苏招协[2022]002的通知)服务类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
6、专家评审费按《扬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扬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扬财购〔2020〕40号)执行。

十、评选方法
最低价评审法。已入围评审的报价供应商,选择综合单价合计数最低的成为成交供应商(物品采购清单一单价合计数*60%+物品采购清单二单价合计数*30%+物品采购清单三单价合计数*10%);未入围的报名供应商不参与评审。


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扬州分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