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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宾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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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宾馆有限公司广州戴斯酒店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编号
GEPT-001575-202408-0002
公告类型
招标/采购公告
归属平台
阳光采购
发布时间
2024-09-02
开标方式
线上开标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宾馆有限公司广州戴斯酒店

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网上竞价采购文件

第一部分 采购公告

各报价人: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宾馆有限公司广州戴斯酒店(以下简称“采购方”)现就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邀请有相应资格的合作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网上竞价。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项目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霄路88号广州戴斯酒店

3.竞价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最低下浮率(%)

报价

(下浮率 %)

1

餐饮食材配送服务,食材(包含鲜蔬、水果、冻品、调味品、粮油、干货、三鸟、肉类、面食等)

以广州市菜篮子公布的价格最低下浮28%(即报价下浮率≥28%),示例:如报价下浮率为28%,结算费用标准为:基准价*(1-28%)

①.基准价:以广州市菜篮子(https://121.8.226.252/basic/sendInfoes)公布的价格为当月的基准价。广州菜篮子价格是指以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广州菜篮子价格”中的价格。

②.报价:以下浮率作为本项目竞价的基础,每次竞价下浮率取固定整数,且第一次的报价下浮率不可低于28%,第二次报价需在第一次下浮率报价的基础上递增不少于1%,第三次在第二次下浮率报价的基础上递增不少于1%,整个报价次数不少于三次,取下浮率最多的一次参与竞价。

③.报价已经包含了所供食材的成本、质量、人工,运输、路桥费、税金、利润等及相应的一切服务费(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④.投标下浮率低于最低下浮率的,少于3次报价的将被否决投标。

⑤.结算价:采取广州市菜篮子公布的价格与市场调研价相结合的定价方式。首先,广州菜篮子价格是指以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广州菜篮子价格”中的价格为基准价,其基准价*(1-下浮率%)为当月的结算价。其次,若采购的部分食品或商品未包含在已经公布的“广州菜篮子价格”清单中的,则以市场调研价(是指以荔湾区荔塱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的价格或荔湾区荔塱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与线上大型商超的平均价或双方协商确定的价格)为结算价。且若菜篮子结算价高于市场调研价时,采取孰低原则,即以低的价格作为结算价。结算价已包含(食材的成本、质量、人工,运输、路桥费、税金、利润等及相应的一切服务费)。

4.项目限价:本项目预算费用为180万元/年,如合同期内结算金额已达上限,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收货时间:每天早上07:30-08:00收货(根据采购人的时间可调整)。如果进度延误,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当天结算价格的3%。

7.付款方式:月结,成交供应商根据上月的结算报表提交采购人审核,报表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无误后,成交供应商开具双方审核确认后的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并确认无误后,10个工作日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费用。具体结算费用以实际清洗数量为准。

二、报价文件有效期

1.报价文件应在报价截止日起90天内有效。

2.服务期:1年,预计2024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2日。

三、申请材料递交方式

*1.本项目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网址:https://www.ebidding.com/gaa.html)进行全流程网上竞价(建议使用“QQ(http://browser.qq.com/)、搜狗(https://ie.sogou.com/)”浏览器)。参与竞价的报价人须在参与竞价项目前,前往一体化系统进行注册(注册时须在一体化系统上传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操作步骤详见一体化系统门户“供应商管理”中

“帮助中心”的平台注册指引。

*2.申请材料递交方式:报价人成功注册一体化系统后,登录系统点击首页的“可参与项目”;在“搜索框”处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进行查找,在列表中选择需要参与的项目,点击“立即参与”;点击“我的项目”,在列表中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申请材料递交”。

*3.资格审查资料提交和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日16时至2024年9月6日17时(申请材料递交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4.若因项目需要,采购方须延长资格审查时间的,采购方将在一体化系统门户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公开通知报价人后适当延长资格审查时间。报价人应及时登陆交易平台查看项目“变更记录”(项目资格审查时间延期情况),因报价人原因导致参与项目报价失败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四、合格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 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报价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应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人须具备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报价人须持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证书等复印件;报价人须提供近三年承接的同类配送服务项目合同,单项合同金额大于100万以上的三份以上合同,内容包含项目所服务货物金额100(含)万元以上的合同关键页(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金额、盖章页等)及实际开具的发票复印件(合同未规定金额的,以发票额为准),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人须具备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并提供食品检验员证复印件;报价人须提供各类食品检测仪设施设备图片(项目公告前购买的检测设备发票)如:①农药残留检测仪器②兽药残留检测仪器③食品重金属类检测仪器④肉类安全检测仪器⑤细菌检测仪器⑥莱克多巴胺检测仪器及现场检验室图片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应对以下资格进行响应及提供承诺书:

*3.1 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情形(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局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报价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3.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全部取消资格。

*3.3 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 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或电子签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3.5 不得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报价人需按采购文件给定的格式要求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未按格式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将作不合格报价人处理)。

*3.6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

依据。)

*3.7 报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提供承诺函):

3.7.1 与采购方、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发生各种诉讼和仲裁。

3.7.2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不予合作对象名单且在限制期内。

3.7.3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存在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不得参与采购活动的情形。

3.7.4 在最近三年内,报价人因腐败或欺诈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3.7.5 存在其它失信情况的。

*3.8 报价人应对采购方以下“供应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提供承诺函:

3.8.1 参与本项目的报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列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1.1 通过向采购方提供不正当利益谋取成交;

3.8.1.2 借用他人名称、资质进行挂靠,或者将自己的名称、资质借给他人挂靠进行报价,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

3.8.1.3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合作对象;

3.8.1.4 在采购过程与采购方相关工作人员私下进行协商谈判,损害采购方或其他报价人利益;

3.8.1.5 针对资格审查文件、采购文件或者在资格预审公示或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恶意进行质疑,影响采购工作顺利推进;

3.8.1.6 存在围标串标行为;

3.8.1.7 采购方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报价人拒绝签订合同(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除外);

3.8.1.8 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与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发生诉讼或仲裁的报价人;

3.8.1.9 发生向采购方及其关联公司的有关工作人员行贿情形;

3.8.1.10 参与采购方非招标采购活动进行两次(含)以上无效异议的合作对象,因其无效异议对采购方以及关联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工作滞后的,可纳入非招标采购项目不予合作名单。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视为无效异议:

——异议主体不是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报价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诉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异议人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明确的要求;

——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异议的,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异议人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其他属无效异议的情形。

3.8.2 成交报价人在合同履行,项目实施、运行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予合作对象名单:

3.8.2.1 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报价文件承诺的条件与采购方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中存在欺诈情形,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对采购方或关联公司不利;

3.8.2.2 违反合同约定,将承揽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给他人;

3.8.2.3 因成交报价人责任原因连续发生不安全事件、事故或造成恶劣不良影响;

3.8.2.4 使用的设备、材料以次充好或提供与合同不符的假冒伪劣产品等降低质量情形或造成不良影响;

3.8.2.5 因环保、噪音问题造成社会恶劣影响;

3.8.2.6 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影响的,或发生上访维稳事件,或导致采购方或关联公司垫付农民工工资;

3.8.2.7 虚报工程量或设备、材料结算量,拒不接受第三方咨询单位按合同约定审定的工程造价,设备、材料数量,造成工程延误、设备材料到货期延误、结算滞后;

3.8.2.8 拒绝履行合同主要条款,造成合同无法正常履约;

3.8.2.9 因严重违约被采购方依法单方解除合同;

3.8.2.10 存在向采购方或关联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行贿等不廉洁情形。

*3.9 交货期或服务期完全符合采购公告要求。

*3.10 提供廉洁承诺书。

4.报名截止后,采购方将在一周内组织专业人员前往报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考察,如发现实际情况与采购方要求的标准有差异的,采购方有权确认是否符合合格报价人的条件,且进入竞价环节。

4.1 报价人须拥有发达的物流配送体系,运输应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

4.2 报价人须拥有专业检测室及多种检测设备用于食品质量检测与管控,保证所配送食品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4.3 报价人应具备较高的内部管理标准,包括但不仅限于文字方式的管理标准、质量标准及操作流程、管理规章制度、员工培训台账、安全操作规范、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台账、应急处理方案等。

4.4 售后服务机制要完善,能确保出现送货的货物质量有问题能及时响应,并对货物立刻进行更换,必须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60分钟内对有问题的货物进行更换并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及承诺能为采购人后期提供持续的零星增补供应保障。

4.5 报价人承诺在接到紧急加单送货通知后2小时内送达指定地点。

五、采购项目的参与方式

有兴趣参加本项目的报价人:

1.首先在一体化系统完成注册以及注册审批手续;

2.在上一步操作完成后,按照第五点所述方式参与采购项目;

3.报价人请务必在采购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一体化系统,完成采购项目参与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报价。

4.采购项目竞价时间:2024年9月11日09:00至 2024年9月11日17:00(北京时间);

5.采购项目参与方式:

5.1报价人按照本公告第四条“申请材料递交方式”在本项目已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并通过资格审查;

5.2登陆一体化系统,在首页“项目管理”中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参与”。

六、有关联系事项:

采购项目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宾馆有限公司广州戴斯酒店

采购方联系人:邱先生、王小姐

电话:18928945478、36121337

七、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采购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可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宾馆有限公司广州戴斯酒店纪检机构进行实名投诉。

联系电话: 020-36121288

项目投诉相关事项详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采购项目首页“通知”栏。

八、本项目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自管非招标类采购项目,其适用的采购规定为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九、其他事项

1.项目报价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前提出;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项目递交报价资料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出。

2.报价人对项目的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结束前提出。

3.异议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2被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4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请求及主张。

3.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

表办理异议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出

异议的,异议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4.1非招标项目的异议人不是该异议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

4.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2异议书未署具异议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异议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代表办理异议事务时,未将授权委托书连同异议书一并提交的。

4.4超过异议时效的。

4.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4.6对异议涉及的资料或证明文件,无法提供合法来源的。

5.异议受理部门:(为采购人员所在单位部门)

受理电话:(采购人员或所在部门其他人员)

地址:

注:项目活动的报价人或潜在报价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提交,采购人也应通过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采购活动。

以邮寄方式递交异议书的,报价人递交异议书时间以收件人签收时间为准。

6.被纳入采购方不予合作对象名单的供应商,其报价将被拒绝,具体名单详见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一体化数字交易系统“合作商管理”(不予合作单位名单)。

十、采购方采购人员廉洁行为举报电话

采购方纪检机构电话: 020-36121288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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