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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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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采购合同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129号

采购人(全称):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湘潭满庭芳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潭市财采计【2024】0129号

(3)项目内容: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4)项目承包范围:负责约260人职工用餐服务,食堂经营服务,主要是工作日为采购人工作人员提供早餐、中餐、晚餐及接待餐(含中餐、晚餐),特殊情况如需安排休息日加班用餐。

2.合同金额

(1) 合同金额小写:486000元/年,叁年合计1458000元整

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陆仟元整每年,叁年合计壹佰肆拾伍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1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湘潭满庭芳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1

486000元/年,叁年合计1458000元整

(3)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叁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中标单位负责实施

4.付款:食堂的餐费由中标人和采购人按自然月结算,服务费用分月支付,采购人于次月一次性支付上个月费用,付款凭正式税务发票,发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4年08月29日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执 1份,供应商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08月29日

甲 方:(公章)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 方:(公章)湘潭满庭芳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颜星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李赛

电 话:

电 话:18907328088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湘潭分行

账号:157340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