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梅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梅州海关2024-2025年员工食堂 社会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梅州海关2024-2025年员工食堂 社会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详情

梅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就梅州海关2024-2025年员工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

项目概况

梅州海关2024-2025年员工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用电子邮件或在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5号求实楼2楼204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 9 月 14 日 17时 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无

项目名称:梅州海关2024-2025年员工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4,3800.00元

最高限价:94,3800.00元

采购需求:

(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标的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所属行业

梅州海关2024-2025年员工食堂社会化管理服务

1项

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94,3800.00元

食材费用:

693000.00元

管理服务费:

250800.00元

餐饮业

1、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1项目类型:服务类

1.2项目要求:详见比选采购文件

1.3参照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转发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粤财采购〔2019〕1号)、《转发省财政厅等4部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梅市财采管〔2019〕1号)。

1.4供应商应对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并将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②提供2023年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者提供自本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同时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的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装订在响应文件正本内】;

③提供所属期为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复印件)和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拟)【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相应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按响应文件相应格式提供承诺函原件)

3.6已依法获取本项目比选文件的供应商;

3.7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 9 月 5 日至2024年 9 月 11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子邮件或现场获取

3、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5号求实楼2楼204室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 9 月 14 日 17 时 0 分前(北京时间17:00截止接收响应文件)(从比选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5号求实楼2楼204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邮件”或“现场”方式获取比选采购文件。电子邮件获取时,供应商将下列文件资料扫描成一份PDF,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发送到采购人邮箱(896348542@qq.com):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法人代表证明及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其被委托人身份证;

4、《比选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详见附件)。

现场获取请带上述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中路5号求实楼2楼204室

联系人:王小姐

联系方式:0753—8587153

附件:比选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doc

梅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2024年9 月 5 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