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盐城市亭湖区实验小学食品慰问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盐城市亭湖区实验小学2024年中秋福利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盐城市亭湖区实验小学2024年中秋福利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盐城市亭湖区实验小学2024年中秋福利采购

2.项目编号:THSX2024-FL0905

3.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附件“盐城市亭湖区实验小学2024年中秋福利采购项目清单”

4.质量要求: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行业检验标准,符合询价文件要求。

5.供货方式:

供货上门或者指定门店提货(由校方决定)。

6.供货时间:

(1)若为供货上门,供货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20:00前。

(2)若为指定门店提货,货物于2024年9月13日20:00前到位,提货有效时间为一个月。

7.付款方式:按期完成供货,经校方验收合格后,中标单位于2024年10月底开具发票,凭发票于2024年12月底前一次性付清货款(无息)。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食品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章)

2.本项目其它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截图加盖单位红印章)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报价须知

本项目每份最高限价为800元(含800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投标单位在中标后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单项商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价格一律以人民币计算。报价含货物、运费、开票税费等交货前的一切费用,结算时中标单价不予调整,总价按实结算。

四、投标文件内容与要求

1.开标时,投标代表需持有效身份证件。

2.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封面、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如委托代表负责投标其受委托人应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开标一览表、明细报价单(每份)、投标廉洁承诺书。(以上均需加盖单位红印章)

3.所有文件装订、装袋、密封,密封口处加盖单位红印章。

4.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五、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如最低报价相同,现场进行二次报价。

六、废标条款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签字(或印章)或加盖公章的;

2.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项目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项目量不一致的;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

6.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七、获取询价文件

获取时间: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 9 日15:00。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 9 日15:00;

2.开标时间:2024年9月 9 日15:00;

3.递交地点、开标地点:盐城市亭湖区实验小学(亭湖区月榭路16号)知博楼七楼会议室。

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开始接收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编制的响应文件,将不被接受。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宋老师 联系电话:13626221482

十、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2.中标后,中标单位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壹万元作为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电子履约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或提交,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后无息退还。

十一、违约责任

1.校方对照询价文件中的要求收货,对没有达到要求的货物,校方有权拒收;若调换货后,质量仍达不到要求的,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中标单位须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供货。延期供货的,每延迟一日,罚金按合同总金额的1%计算,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延期超过三日,询价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对于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予以协商解决。

3.如发现中标单位所供物品中有假冒伪劣,校方有权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校方诉诸法律,追求赔偿,一切损失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4.供需双方如发生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盐城市亭湖区实验小学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