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金塔县东坝小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金塔县东坝小学副食采购
金塔县东坝小学副食采购

招标详情

公示信息
公示标题 金塔县东坝小学副食采购
公示开始时间 2024-09-10 10:01:00
公示截止时间 2024-09-10 17:00:00
招标人 甘肃恒鑫瑞招标有限公司
标包信息
序号
标包名称
标包编号
采购类别
标包合同估算价(元)
成交企业
成交价格
公告内容

金塔县东坝小学副食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甘肃恒鑫瑞招标有限公司受金塔县东坝小学的委托,对“金塔县东坝小学副食采购”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GSHXR〔2024〕124号

二、招标内容:

1.副食,最终以实际用量结算。

采购要求:能满足学校需求,符合随叫随到、及时供货、干净卫生、价格优惠、保质保量、检疫合格等工作要求,成交供应商负责每日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配送食材并自行承担税费及运行安全。

三、采购预算金额:/按实际结算

1.货物价格根据市场行情确定,供应商供货价格在市场和超市零售价的基础上进行打折,且必须低于市场和超市零售价,供应价格包含所有税费、运输费、人工费等成本在内。

注.因系统限制,本项目报价按折扣进行填报无法填写百分比折扣率,故1代表100%,投标人折扣率用小数代替,(如0.92即代表折扣率92%,以此类推,折扣最低的(即优惠率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以食材采购当日,当地连锁超市食材的零售价为基础。(食材价格=超市零售价食材单项折扣率数量)。

四、竞价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若有委托人时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资格证明类资料;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或人员健康检查表资料;

5.企业信誉良好,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的信用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PDF格式)加盖公章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新版),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六、竞价及其他要求: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合计不得超过采购预算总金额,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中标人承担合同期内所有费用(包括人工及税款等相关费用);

2.本项目中标后由中标单位负责项目,不得将项目肢解分包或转包,中标单位需向代理公司提供纸质上传资质证明资料及报价明细两份(报价明细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服务期限: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时自行约定。

4.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七、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ggzyjypt.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自行报价投标登记。

八、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企业于2024年9月6至2024年9月10日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gzyjypt.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2024年9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3.上传资质证明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4.竞价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金塔县东坝小学

联系人:景兆俊 联系电话:15193771394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恒鑫瑞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扈 娟 联系电话:13119460046

地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富丽花苑西区11-02商铺

甘肃恒鑫瑞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