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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华侨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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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平市华侨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恩平市华侨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中山志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或邮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9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ZD2024GK011

项目名称:恩平市华侨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67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 恩平市华侨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5项

包组号

包组名称

采购预算(元)

拟选定中成交供应商家数

备注

1

猪肉类

1500000

1家


2

禽肉类

2300000

1家

3

牛奶、蛋类、副食类

750000

1家

4

米、油、面粉类

600000

1家


5

蔬果类

520000

1家


注:

1、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同时对多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如在前面投标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其他投标时,不再继续授予该投标人其他投标的中标候选人资格,该投标人作为有效投标人参与其他标段的评审。如某标段中全部有效投标人均在前面标段中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标段采购失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其他:

本期服务有效期:本期服务有效期为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采购包1/2/3/4/5);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月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采购包1/2/3/4/5):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采购包1/2/3/4/5):

采购包1(猪肉类):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由于本项目配送食材包含非食用农产品,投标人还需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如果涉及到本单位许可证中不具备的非食用农产品经营项目的,均供应预包装食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若分公司投标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采购包2/3/4/5):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由于本项目配送食材包含非食用农产品,投标人还需同时提供承诺函,承诺如果涉及到本单位许可证中不具备的非食用农产品经营项目的,均供应预包装食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承诺函,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供应商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良好的信誉;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若分公司投标的,应当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公司的有效授权书及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 年 9 月 7 日至 2024 年 9 月 13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山志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

方式:现场获取(联系人:林先生;联系方式:0760-88669197)或邮件获取(邮箱地址:zszdgczx@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1)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采购文件登记表

售价(元):200元/采购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9月 30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恩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 年9月 30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恩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可以选择现场获取或邮件获取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采购文件登记表》。

2、邮件获取:投标人在本公告招标文件下载链接中下载《采购文件登记表》填写后打印,并携带相关报名材料发送到(邮箱地址:zszdgczx@163.com)购买招标文件。

3、收费账号信息(备注:项目名称文件获取费):

收款单位名称:中山志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城区支行

银 行 账 号 :44327101040026447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恩平市华侨中学

地址:恩平市南堤西路21号

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方式:13172202033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山志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栋2座18层1卡

联系方式::0760-88669197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胡先生

电话:0760-88669197

发布人:中山志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4年9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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