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人保财险福建三明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保财险福建三明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人保财险福建三明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采购人)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就如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

1. 项目名称:人保财险福建三明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采购项目

2. 项目编号:0747-2460SCCTY019

3. 采购人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

4. 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 采购内容:本项目拟采购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分公司食堂食材供应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6. 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除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资信证明可为复印件);

(3)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5)供应商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2021年9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提供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6)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响应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需填写《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9)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可提供相关房产证明或房产租赁证明等文件;

(10)具有独立的食材储存能力和配送能力,提供承诺函;

(11)具有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提供承诺函。

7. 项目《磋商文件》获取:

(1) 供应商必须从中化商务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2) 发售时间:发售时间:2024年09月11日至2024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3) 网络标书销售: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sinochemitc.com,通过网上支付方式获取磋商文件并支付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平台使用及技术支持费:400.00元人民币)。潜在供应商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支付成功后,可下载磋商文件及增值税电子发票。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电话:+86 10-86391277。

(4) 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整。

8.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5日北京时间09:30,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拒绝接收。

9.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一村66幢人保财险15楼会议室。

10. 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本项目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www.)、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www.cfcpn.com)、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e.sinochemitc.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对于非法转载、篡改磋商公告信息的组织或个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11. 本次磋商分如下步骤:

步骤一:所有购买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将装订成册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方案、商务应答材料和一次报价)递交到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徐碧一村66幢人保财险15楼会议室。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商务、技术方案以及一次报价的进行初审。

步骤二:根据各供应商应答情况,磋商小组将以本磋商文件的内容为基础,分别召集所有通过《响应文件》初审的供应商就技术需求、服务范围以及价格进行单独磋商。在磋商期间,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并允许对《响应文件》的内容做调整。但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步骤三:经磋商并审核合格,并得到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供应商应于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按磋商最终确定的技术条件、服务范围将最终报价递交。

12. 评定方法:综合评分法。

采购代理机构:中化商务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3层

业务联系人:王世杰、孙博、李松函、李雯、洛向刚、王毕申

电 话:18911319745

电子邮件:wangshijie03@sinoche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