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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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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水县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正文内容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响水县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1日 14:48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06日 更正日期 2024年09月11日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慧慧
项目联系电话 18912550728
采购单位 响水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响水县淮河路1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侯先生 0515-86882157
代理机构名称 盐城润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开发区运响河东侧1幢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慧慧 18912550728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YCRW-CG-2024-08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响水县人民检察院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4、预算金额:早餐8元/人、中餐20元/人,服务费20.11万元;”

现更正为;一、项目基本情况4、预算金额:早餐8元/人、中餐20元/人,服务费20.11万元/年;

2、原采购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5、最高限价:餐费标准最高限价为早餐8元/人、中餐20元/人,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0.11万元;

现更正为:“一、项目基本情况5、最高限价:餐费标准最高限价为早餐8元/人、中餐20元/人,服务费最高限价为20.11万元/年;

原采购公告:“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 按餐费标准乘以每餐实际就餐人数再乘以每月自然工作日的金额,按月结算,服务费月总价=中标总价/24个月。如发生根据餐饮服务质量考核被罚款情况将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于当月30日前将上月餐饮服务经费转至中标人开户银行帐户。”

现更正为:“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 按餐费标准乘以每餐实际就餐人数再乘以每月自然工作日的金额,按月结算,服务费月总价=中标总价/12个月。如发生根据餐饮服务质量考核被罚款情况将在当月服务费中扣除,于当月30日前将上月餐饮服务经费转至中标人开户银行帐户。”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1日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响水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响水县淮河路198号

联系方式:侯先生 0515-86882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盐城润威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开发区运响河东侧1幢1层

联系方式:徐慧慧 189125507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慧慧

电 话: 189125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