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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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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延期公告

招标详情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食堂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延期公告

广安市农业农村局定于2024年9月11日10:30对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用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因递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足3家,决定延期开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广安市农业农村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采购人: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299800.00元/年,大写:贰拾玖万玖仟捌佰/年。(最高限价:人民币299800.00元/年,大写:贰拾玖万玖仟捌佰/年)

三、磋商项目简介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广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https://www.guang-an.gov.cn/zfxxgk/zfxxgkzn/pc/list.html?gkfwjg=%E5%B9%BF%E5%AE%89%E5%B8%82%E5%86%9C%E4%B8%9A%E5%86%9C%E6%9D%91%E5%B1%80)。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四)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网络邮件获取,将填写完整的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将所有资料扫描清晰并整理好以PDF形式发送至2335974@163.com,否则不予受理。(节假日不接收邮件)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拒绝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13日15:00(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24年9月13日15:0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广安市农业农村局410室(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中街324号),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安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广安市广安区兴安中街324号

联系人:王先生,18188322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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