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名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柠溪院区餐饮配送
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人: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2.采购内容:柠溪院区餐饮配送项目
3.服务需求:详见附件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
4.项目概述:珠海市妇幼保健院柠溪院区建筑面积约53000平方米,户外面积18185平方米。目前柠溪院区暂无食堂用房,为保障我院柠溪院区日常餐饮服务,现需招标一家具有中央厨房资质的配餐公司为我院提供餐饮配送服务。
5.服务时间:2年(如因院区建筑改造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需终止服务或服务内容产生变更的,经采购人提前5个工作日告知,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
6.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为管理费项目,投标人所提交管理费不得低于中标后总营收的2%,格式自理,加盖公章。如低于上述金额的投标报价作无效投标处理。
7.参与本项目投标者,视作对本项目需求书中所有条款进行响应,中标后无条件按照需求书要求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服务。
三、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文件中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注:“重大违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理)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自理)
6.近三年的同类型业绩情况:根据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同类业绩合同(或者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8.中央厨房/中央配送中心,其主体业态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9.由权威机构认证的食品安全体系及质量控制体系。
10.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按照需求书要求提供菜品种类清单。
12.其他需求书中要求提供的承诺函或附件。
13.成功报名的投标人(以完成线上报名、线下提交报名资料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资料提交方式
1.时间:2024年9月12日至9月19日17:00分止,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节假目期间不接受报名)。本项目需同时完成线上及线下报名方可有效。
2.线下提交报名资料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琴路3366号(珠海市妇幼保健院南琴院区)A8门。
3.线上报名:将报名登记表(加盖公章)、投标资料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到电子邮箱:zhfyhqb@zhuhai.gov.cn(要求邮件主题以“报名珠海市妇幼保健院柠溪院区餐饮配送项目+公司名称”格式报送)。
五、开标时间地址
1.2024年09月2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南琴路3366号A区10楼会议室。
3.采购人将择优直接向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采购。
附件:
1.珠海市妇幼保健院柠溪院区餐饮服务采购需求书;
2.报名登记表;
3.《资格条件承诺函》。
联系人:杨工
联系电话:0756-2313863
珠海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