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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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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加工及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加工及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公告时间 2024年09月18日 17:11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3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6:00 至 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4.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白金辉
项目联系电话 18116818768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新疆博乐市文化南路4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郭海滨 0909-7611122
代理机构名称 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新疆博乐市五台路南侧中央公馆A2#楼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白金辉 18116818768

项目概况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加工及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ZJXTP-2024035

项目名称: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食堂食材加工及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4.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4.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食堂食材加工及服务等。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厨师需有厨师证,所有人员均需有健康证;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为个体经营者须自行承诺,(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方式:携带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厨师需有厨师证,所有人员均需有健康证;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如为个体经营者须自行承诺,(查询结果截图日期必须在发布公告日期之后)。以上资料原件核验,复印件一式三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到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新疆博乐市文化南路400号

联系方式:郭海滨 0909-7611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博州晶鑫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博乐市五台路南侧中央公馆A2#楼二楼

联系方式:白金辉 181168187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金辉

电 话: 18116818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