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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食颐客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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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山区政府机关食堂、仓山区美墩苑食堂劳务服务购买 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招标详情

仓山区政府机关食堂、仓山区美墩苑食堂劳务服务购买 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内容:

1、项目名称:仓山区政府机关食堂、仓山区美墩苑食堂劳务服务购买项目

2、项目编号:ZCXZB2024-F033

3、采购单位名称:福州食颐客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禹州金辉中央花园(地块一)2#楼6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先生13599390091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中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南平东路58号新店镇浮村新城二区11号楼连体办公203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海琳0591-87910387

5、采购公告日期:[2024年9月3日]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24年9月14日]

7、结果公告公示时间:1个工作日

8、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合同包1: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

参与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共5家,合格的5家,通过资格符合性审查的合格供应商进入下一步评议。

技术和商务部分:

参与技术商务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共5家,合格的5家,不合格的0家。

投标文件报价部分:

参与投标报价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共5家,合格的5家,不合格的0家。

合同包2:

投标文件资格部分:

参与资格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共3家,江西沐鑫城市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有效中小企业声明函,资格审查不通过。因有效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本合同包流标。

9、评审结果如下表:

合同包

成交供应商名称

服务期

人数

成交价

1

福州山家清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0个月

18人

1145000

10、评标委员会名单:沈汪江、林骏嵩、林建华

11、招标代理服务费(11450元):(1)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以合同包为单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取标准为成交总价*1%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开户名:福建中诚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福州晋安支行账号:35050189640700001674

12、其他:福州山家清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综合得分为91.03。

13、发布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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