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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民检察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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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诸暨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浙江佰顺2024-07-09-2

二、项目名称:诸暨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名称 中标供应商地址
1 报价:517000(元) 诸暨市蓝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一路88号朗臻大厦28楼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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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诸暨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详见采购文件。 详见采购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标专家抽取

评审专家抽取规则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方权,章国怀,蒋钰行(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许悄月,寿海峰

七、开标情况

标项1

八、资格审查情况

标项1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标项1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供应商名称 专家1 专家2 专家3 专家4 专家5 商务技术得分 报价得分 总分
1 诸暨市蓝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72.0 73.0 70.0 74.0 79.0 73.6 17.41 91.01
1 浙江丰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4.0 41.0 40.0 39.0 32.0 37.2 16.48 53.68
1 诸暨市暨南保洁服务有限公司 25.0 28.0 26.0 26.0 26.0 26.2 20.0 46.2

标项1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标项1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合同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的为合同金额的1.5%)计算,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755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诸暨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诸暨市浣东街道东旺路206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钰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9072411

质疑联系人:陈旭波

质疑联系方式:0575-89072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佰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环城东路南侧苎萝泵站三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徐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8157502680(工作电话)

质疑联系人:陈工

质疑联系方式:0575-87380899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诸暨市财政局

地 址:诸暨市人民中路356号

传 真:0575-87023633

联系人:吕康玮

监督投诉电话:0575-871116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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