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蕉北第二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2024】NDCG-011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蕉北第二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单位 | 所属行业 | 保证金(元) |
1 | 宁德市蕉城区蕉北第二中心幼儿园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 2.00 | 1780000 | 年 | 批发零售业 | 17800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2年,每半年的服务期进行一次服务评价考核,根据上一半年的服务情况,若获采购人评价考核合格,则合同继续履行;如被采购人评价考核为不合格,则本采购项目服务停止,合同自动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供应商应同时提供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8)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供应商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磋商小组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其它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投标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3.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型企业承接。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批发零售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 (1)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我司办理的; (2)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彩色扫描发邮件至2220614958@qq.com邮箱,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3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磋商文件登记表 |
所投合同包号: |
磋商文件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
手机: 电话: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蕉北第二中心幼儿园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鹤峰路4号
联系方式:钟莹莹、187593853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联系方式:小荆、0593-2732399、1730693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荆
电 话: 0593-2732399、173069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