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河南技师学院西校区学生商店服务项目
时间:2024-09-19 河南技师学院西校区学生商店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ZRZB202409TP160
采 购 人:河南技师学院
采购代理机构:中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 4
A说明 ......................................................................................................................................... 4
B谈判文件说明 .......................................................................................................................... 5
C响应文件的编写 ...................................................................................................................... 5
D响应文件的递交 ...................................................................................................................... 8
E谈判与确定成交候选人 ........................................................................................................... 8
F授予合同 ................................................................................................................................12
第三部分 承包服务要求 ................................................................................................................. 17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17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21
附件 5-1:谈判声明格式 ........................................................................................................... 28
附件 5-2:谈判报价表 ...............................................................................................................30
附件 5-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 31
附件 5-4: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 32
附件 5-5:技术响应文件 ........................................................................................................... 40
附件 5-6:其他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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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河南技师学院的委托,
对其学生商店经营权服务项目组织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本次谈判采购的基
本信息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南技师学院西校区学生商店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ZRZB202409TP160
三、合同期管理费最低报价:61.5 万元
四、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内容:
(1)学生商店经营面积 118.33 平方米。
(2)承包期限:2024 年10 月10 日--2026 年6月30 日。
(3)参加竞争者须是经营者本人。学院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不允许竞胜者
在承包期限届满前自行终止经营或将经营场所或设备出租或转让给他人经营。竞
标者需有相关营业资质并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
(4)经营范围:文化用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水果、饮料(预包装
食品和饮料必须有 QS 标志),不得销售饭菜、自制食品、烟酒(含啤酒及含酒
精的饮品),不得销售“热得快”、电吹风机、电磁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
接线板、酒精炉、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使用的物品,不得超范围经营。
(5)学校不承诺在校学生人数和学生在校时长。
(6)其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郑州市中原路 146 号);
3、经营方式要求:供应商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发生的债权、债务与采购
人无关;
4、服务要求:采购人只提供场地,收取电费和管理费用,经营活动所需要
的设施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备并自行维护,承包期届满双方解除合同关系时,由
成交供应商自费购置的设施设备和剩余的货物自行处理。成交供应商经营期间如
需对采购人提供的场地进行改建、装修,须事先提交书面设计方案并征得采购人
2
同意,且费用自理。成交供应商须负责任经营,自负盈亏,注重安全,保证质量,
优质服务。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
责任的能力,具有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能力;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根据《关于在招标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
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成交供应商在承包期限届满前自行终
止经营或将经营场所或设备出租或转让给他人经营。
六、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时间:2024 年9月20 日至 2024 年9月24 日,每天上午 9:00 至12:00,
下午 14:00 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郑州市航海路中州大道美林河畔 1号楼 2610 室。
(3)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发送至 ZRZHZB01@163.com(邮件标题请注
明:供应商全称+项目简称),成功后邮箱发放招标文件,请保持关注邮箱。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
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除提供
上述所需资料外还需持有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
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9月26 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郑州市航海路中州大道美林河畔 1号楼 26 楼开标室。
八、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 年9月26 日9时30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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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地点:郑州市航海路中州大道美林河畔 1号楼 26 楼开标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技师学院官网》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河南技师学院
地址:郑州市三全路 26 号
联系人:史老师、丁老师
联系方式:0371-639800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航海路中州大道美林河畔 1号楼 2610 室
联系人:白先生、陈女士
联系方式:0371-65055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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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河南技师学院学生商店经营权服务项目及其伴随服
务,是供应商编制谈判响应文件的依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河南技师学院。
2.2“供应商”系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提供本谈判采购项目标的物能力、向
采购人购买谈判文件并提交响应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3 承包期限:2024 年10 月10 日--2026 年6月30 日。
2.4“标的物”系指竞争性谈判公告中所述的服务和配套的材料及其它有关技
术资料。
2.5“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供应商为提供标的物而应承担的经营服务、运
输、出售、调试、检验、培训以及售后服务和其它类似的义务。
3合格的供应商
3.1 符合竞争性谈判公告第 5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
3.3 遵守供应商各项承诺、义务和纪律。
4谈判费用
4.1 无论谈判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谈判活
动有关的全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5.现场踏勘
5.1 本次项目采购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可根据情况自行现场踏勘。
5.2 在现场踏勘过程中,供应商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
原因所造成,采购人均不负责。
5.3 踏勘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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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谈判文件说明
5谈判文件的构成
5.1 谈判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谈判程序和合同条款等内容;谈判
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竞争性谈判公告
(2)供应商须知
(3)承包服务要求
(4)合同格式
(5)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6谈判文件的澄清
6.1 供应商对谈判文件如有疑问,需要求采购方进行澄清的,应当在响应性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在交易平台上进行提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对潜在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的疑问将视情况予以答复。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
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
7谈判文件的修改
7.1 采购方保留修改谈判文件的权利,在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三个工作
日前,将修改的部分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7.2 为使潜在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采购方对谈判文件
的修改,在必要时,采购方可酌情推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响应性文件递
交截止时间三日前,通知已购买谈判文件的所有潜在供应商并在媒体上发布变更
公告。
7.3 谈判文件的修改书或澄清文件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供应商有同
样约束力。
C响应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谈判文件的要求制作并提供
6
响应文件;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并使其
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
9谈判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以及来往信函,在未获得采购人特别要求时,应以
中文书写。
9.2 除在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定计量单位。
10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对响应文件的每项内容做详细说明,该说明要有充分的解释和依
据。响应文件的编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0.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谈判声明;
(2)谈判报价一览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谈判资格证明文件;
(5)技术响应文件(承包服务方案及承诺);
(6)谈判货物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
它内容。
11 响应文件格式
11.1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附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填
报响应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12 谈判报价
12.1 供应商提供的谈判报价不得低于本项目最低限价。
12.2 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第五部分附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谈判报
价。成交价格以谈判最终确定价格为准。
12.3 谈判报价一览表填写时可对下列情况加以注明:
12.3.1 供应商额外提供的货物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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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 供采购方选购的货物或服务。
13 谈判货币
13.1 响应文件中所有报价的币种一律采用人民币填报。
14 技术响应文件
14.1 供应商须提交其符合本次谈判承包服务要求符合谈判文件规定,并作
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4.2 供应商应注意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所标明的服务的标准,这些标准
是采购人采购服务的最低要求,供应商低于响应文件要求的将不被接受,予以废
标。
15 供应商资格的证明文件
15.1 供应商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谈判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
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6 谈判保证金
依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
【2019】4号文件要求,本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 谈判有效期
17.1 谈判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方可于谈判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
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对于同意该要求的
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响应文件的数量为正本一份和副本二份,在每一份响应文件上要明确
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 响应文件正本必须打印,副本可由正本复制;正本及副本均须胶装装
订成册。
18.3 除供应商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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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 除正本、副本外,供应商应以正本为依据另制电子版响应文件 1套(正
本加盖公章后的纸质版扫描件,提供 PDF 格式,U盘存储),在递交文件时一
同递交。
18.5 采购人不接收以电话、传真、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
D响应文件的递交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密封包装,并在包装外面清晰地标明
项目编号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0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 所有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竞争性谈判公告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
至接收地点,并交到采购代理机构处。
20.2 出现第 7.2 款因谈判文件的修改推迟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方修改通知
规定的时间递交。
21 迟交的响应文件
21.1 采购方将拒绝接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
22 响应文件的撤销
22.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撤销,但采购方须在递
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并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授权代表签
字。
22.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撤销的通知应按第 18 和19 条规定进行编写、标注
和递送,并注明“撤销谈判”字样。
22.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供应商不得擅自撤销响应文件。
E谈判与确定成交候选人
23 谈判
23.1 采购方在“竞争性谈判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谈判。
23.2 采购方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组织谈判预备会,供应商应委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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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准时参加,参加谈判的代表须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4 谈判小组
24.1 采购方将按有关规定组建谈判小组,其成员由评审专家 2名及采购人
代表 1名组成,评审专家不少于谈判小组成员的三分之二,并从相关评标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24.2 谈判小组独立开展工作,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
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24.3 谈判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商业、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5 谈判过程的保密性
25.1 响应文件启封后,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授
予合同建议等,参与谈判的人员均不得向其他供应商及与谈判无关的其他人员透
露。
25.2 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采购方或谈判小组成员施加任何不正
当影响,都将导致其响应被拒绝。
26 谈判过程
26.1 响应文件的初审
26.1.1 谈判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文件签署是
否合格,响应文件是否编排有序,且基本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响应文件中如果单
价与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如果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则
以文字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若供应商拒绝接受上述修正,其响应将被拒绝。
26.1.2 谈判小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供应商的财务、技
术、服务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果确定供应商无资格履行合同,其响应将被拒绝。
26.1.3 谈判小组将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
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
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到谈判文件规定的承包
期限、采购范围,或者在实质上与谈判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
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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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6.1.4 如果响应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要求,或与谈判文件的要
求存在重大偏离,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
26.1.5 谈判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
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
26.1.6 响应文件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不再进入后续谈
判程序:
(1)未按谈判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3)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的;
(4)谈判报价低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低限价;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承包期限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7)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高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6.2 响应文件的详细评审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价和比较时,除考虑谈判报价以
外,还将考虑以下因素:
(1)承包服务方案及承诺;
(2)承包期限、采购内容及付款方式;
(3)其它采购人认为必须考虑的因素。
26.3 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响应文件情况提出澄清内容,各供应商应做
出相应应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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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4 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逐一提出具体条件和要求,供应商就谈判小组提
出的具体条件和要求逐项做出书面应答。
26.6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通过第一轮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的
时间内就谈判达成的最终条款进行书面承诺并进行最终报价,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及书面承诺文件将被视为确定成交的最终依据。
27 谈判响应的最终评定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7.1 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和响应情况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 评定原则及方法
27.2.1 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高的原则向采购人推荐 3名成交
候选供应商。
27.2.2 谈判小组将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最终评定,并且对所
有供应商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7.2.3 商务条款、合同条件及项目要求评审内容
商务及合同条款审查内容:
响应文件的完整性、标准性(是否按照谈判文件的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及盖章
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证明材料齐全
投标报价未低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最低限价
承包期限满足要求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商务及合同条款无重大偏离
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其他义务及责任
服务要求审查内容:详见第三部分 承包服务要求。
27.2.4 结论:谈判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后
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人
数:3名。在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之前,谈判小组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
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
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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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判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
商递补,以此类推。)
F授予合同
28 确定成交供应商
28.1 采购人依法从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成交供应商。
28.2 合同将授予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高
的谈判供应商。
28.3 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采
购人发现其投标资料有虚假不实之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为
成交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也出现前述情况,将顺延至第三成交候选人。采
购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9 采购人具有拒绝任何或所有响应的权力
为维护国家和采购人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拒绝任何或全部响
应的权力。
30 成交通知
30.1 采购人按规定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在指定的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成交
公告,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0.2《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1 签订合同
31.1 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 3个工作日内按采购人指
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1.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谈判过程中的澄清和承诺文件
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供应商不得再提出任何背离上述文件内容的条件
或要求。
32 招标代理服务费
32.1 本项目参照原国家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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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2002]1980 号)文件的规定向成交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最终成交报价,
承包期 2学年之和)。
32.2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招标代理服务费。
33. 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不适用。
34.信用查询
34.1 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
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
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
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信用记录结果网站截图附在响应文件内,此网页截图仅为评
审时参考依据,具体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为准。
35.质疑和投诉
35.1 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
35.2 质疑函的接收
35.2.1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原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
和电子邮件)。
35.2.2 质疑函接收联系事宜:
接收单位:中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回族区航海东路 869 号1号楼 26 层2610 室
联系人:陈志雯
电 话:0371-65055875
35.3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
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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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
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
授权委托书。
35.4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和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
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5.5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
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5.6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
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质疑函格式详见附件 1。
35.8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
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
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
35.9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
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10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
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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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
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5.11 其它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
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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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质疑函范本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招标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17
第三部分 承包服务要求
1、学生商店经营面积 118.33 平方米。
2、招标期限 2024 年 10 月 10 日--2026 年 6 月 25 日。
3、合同期管理费最低报价:61.5 万元。
4、参加竞争者须是经营者本人。学院不接受联合体竞争,不允许竞胜
者在承包期限届满前自行终止经营或将经营场所或设备出租或转让给他人
经营。竞标者需有相关营业资质并具有一定的从业经验。
5、经营范围:文化用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水果、饮料(预包
装食品和饮料必须有 QS 标志),不得销售饭菜、自制食品、烟酒(含啤酒
及含酒精的饮品),不得销售“热得快”、电吹风机、电磁炉、电饭锅等
大功率电器、接线板、酒精炉、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使用的物品,不得超
范围经营。
6、安全运营保证金:人民币 10 万元,用于安全事故风险备用金、扣
留应缴未缴的电费、违规被处罚扣款等。中标方运营期间如无安全责任事
故,不欠学校电费和管理费,合作关系终止时配合学校及时拆除并搬离学
校认可的中标方所投资的配套设备及剩余商品,并且无其他违规应处罚现
象,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后 20 个工作日内由学校以转账支付形式一次性无
息退还余额。
7、商品质量和价格:中标方保证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假
冒伪劣商品及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用品,明码标价销售商品,且零售商
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学院周边市场价格。
8、学校可以根据教学实践需要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开展电商直销商品活
动,也可以响应师生需求在校区增设自动商品售卖机。
9、学校不承担中标方运营本服务项目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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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学校不承诺在校学生人数和学生在校时长。
11、如中标方有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现象,学校可以酌情每次从中标方
交纳的安全运营保证金中扣款人民币 50 元至 200 元。
12、如发现中标方有违法现象,或中标方违规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或严
重后果,学校有权即时解除合同,终止中标方的经营活动。
13、未经学校许可,中标方不能涉及学校其他商户经营服务范围。
14、中标方须在本服务项目经营地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并
交学校备案,自行承担办理相关证件的各种费用,如中标方未能在合同签
订后一个月以内办理完毕并交学校备案,则本合同自动解除。
15、中标方经营期间如需对学校提供的场地进行改造装修、加装门头
或安装设备、仪器或机械,须事先征得学校同意,且费用自理并承担安全
管理责任。建筑物外立面和非中标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学校
所有。未经学校同意,中标方不得擅自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16、本项目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含配置灭火器、安装摄像头
等消防安全设施)由中标方全额投资建设维护。双方合作终止时,中标方
对本项目投入资金进行装修(改造)的部分全部无偿归学校所有,中标方
所购置使用的可移动设备和剩余商品自行处理并在 15 个工作日内搬离撤
场,将学校提供的房屋含房屋内装修设施完好交还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
向学校及本服务项目下一轮中标人索要任何装修补偿、设备残值等费用。
如中标方逾期未能配合拆除并搬离设施设备,学校有权自行处理该房屋及
其内部物品,因此产生的费用,学校可以从中标方所交纳的安全运营保证
金中扣留。
17、中标方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学校管理制度规定,规范进货渠道,严格
19
落实采购商品索票索证制度,建立进货台账,自觉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学
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商品质量。
18、中标方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聘用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执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从业人员身份
证、健康证及学校要求的其他有效证件应按时提交学校备案。办理相关证
件的各种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中标方雇佣人员有变化时,应及时通
知学校。如发生用工纠纷,自行妥善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19、中标方营业时间由学校根据校历和师生作息时间安排,不得超时
经营,不得自行终止服务或擅自转让项目运营权。中标方不得以任何借口、
任何形式向学生赊账。
20、中标方保证其工作人员不与学校人员发生纠纷冲突,如遇学校人
员投诉,经双方核实,中标方需按学校要求整改。如中标方未按要求及时
整改,学校有权对中标方给予处罚。
21、中标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管理制度,自觉接受政府
有关部门和学校对消防治安用电环境卫生等综合治理、安全要求、营业时
间、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管理监督检查和处罚。经营场所须及时清理可燃物,
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及时消除隐患,杜绝事故发生。若出现任何因经营方
责任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或者因违规经营被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超
出经营范围损害学校或第三方及人员利益,须及时采取所有措施,赔偿一
切损失,承担全部经济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2、中标方应承担本项目运营服务安全管理责任,包含但不限于消防
安全、员工(包含所聘用人员、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等)的人身安全(包
括工作时的交通安全)和进入本服务项目范围内学校及第三方人员的人身、
财产安全等,负责处理经营责任范围内发生的任何事故。
20
23、中标方应认真了解本服务项目所涉及商业经营的各种情况并对经
营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和测算,自行承担本合同期内的一切经营风险和本合
同签署前及本合同期内的债权、债务。
24、中标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有权解除合同:
①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学校 3 次书面通知整改不及时或不
到位的;
②非全体学生放假(寒暑假及长节假日)期间,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关
门终止服务活动超过 3 天(含 3 天)的;
③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中标方义务,或违反学校相关管理制度,或学
校师生对服务项目反映意见强烈,经学校 3 次书面通知整改不及时或不到
位的;
④中标方工作人员违法乱纪、打架斗殴、涉刑事案件等违反国家相关
法律法规的;
⑤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中标方责任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群体性事件、
社会舆情或者因违法违规经营被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予以处罚的。
25、中标方如果自行终止服务或擅自转让本项目运营权,本合同自动
解除,学校可以扣留中标方交纳的安全运营保证金。
26、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不少于 20 日书面通知
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27、合作期间,如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调整、学校校园搬迁等不可抗
力因素造成本服务项目无法继续运营等情况,合作关系自行终止,学校不
承担任何责任,中标方无条件从学校提供的经营场地自行撤离,双方按项
目实际运营时间和中标方缴纳管理费情况据实结算。
21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合同编号:HNJSXY-HT-2024-
河南技师学院西校区学生商店服务项目
合作合同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河南技师学院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规政策规定,本着
为甲方广大师生提供优质服务的原则,在甲方发布西校区学生商
店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乙方依法依规提交响应性文件并中
标的基础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
诚实守信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合作方式:甲方提供西校区商店经营场地收取电费成本
和管理费,乙方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设施设备自备并自行维护,合
同到期或解除合同关系时,由乙方自费购置的设施设备和剩余的
商品自行处理。乙方经营期间如需对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改建、
装修,须事先提交施工方案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且费用
自理。乙方须负责任经营,自负盈亏,注重安全,保证质量,优
质服务。
二、合作期限:2024 年 10 月 10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
三、经营范围:文化用品、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水果、
饮料(预包装食品和饮料必须有 QS 标志),不得销售饭菜、自制
22
食品、烟酒(含啤酒及含酒精的饮品),不得销售“热得快”、
电吹风机、电磁炉、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接线板、酒精炉、管
制刀具等禁止学生使用的物品,不得超范围经营。
四、安全运营保证金:人民币 100000 元(大写:壹拾万圆
整),双方签定本合同之日,乙方以转账支付形式一次性交至甲
方账户,用于安全事故风险备用金、扣留应缴未缴的电费、违规
被处罚扣款等。乙方运营期间如无安全责任事故,不欠甲方电费
和管理费,合作关系终止时配合甲方及时拆除并搬离甲方认可的
乙方所投资的配套设备及剩余商品,并且无其他违规应处罚现象,
解除合同或合同到期后 20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以转账支付形式一
次性无息退还余额。
五、管理费:乙方中标确定的场地租赁费为人民币 万
元(大写: )。管理费等额分 7 次缴纳,由乙方以转账
支付形式分别交至甲方账户。第一次缴费期为双方合同签订之日
起 5 日内,以后 6 次缴费的时间节点分别是:2025 年 1 月 1 日、
2025 年 4 月 1 日、2025 年 7 月 1 日、2025 年 10 月 1 日、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4 月 1 日之前。如果乙方逾期未足额缴纳管理
费,逾期不超过 10 天(含 10 天)的,须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数
额的每日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10 天的,合同自动解除,
甲方可以从乙方所交纳的安全运营保证金中扣留乙方应缴纳的管
理费及其产生的滞纳金。
六、电费:乙方承担本服务项目合作运营期间所产生的电费。
甲方安装电表,乙方按照甲方管理部门通知的时间到场共同读取
电表、核对用电量并在双方确认后 5 日内缴纳电费。如果乙方逾
23
期未足额缴纳应缴的电费,须从逾期之日起按应付数额的每日百
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超过 10 天(含 10 天)时,甲方可以从
乙方所交纳的安全运营保证金中扣留乙方应缴纳的电费及其产生
的滞纳金。乙方缴纳电费的标准按照供应企业向甲方收取的标准
执行。
七、商品质量和价格:乙方保证不销售“三无”产品、过期
食品、假冒伪劣商品及不符合卫生安全标准的用品,明码标价销
售商品,且零售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学院周边市场价格。
八、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西校区学生商店经营场地(约 118.33 平
方米)和现有用电设施及使用条件,收取电费成本,依据国家《食
品安全法》等法规和政府部门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健全食品安全
管理制度、配备相应工作人员,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
2、甲方协助乙方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等与本项目经营有
关的证件手续。
3、甲方为乙方提供本项目运营所需用电接入服务。
4、甲方可以根据教学实践需要组织相关专业学生开展电商直
销商品活动,也可以响应师生需求在校区增设自动商品售卖机。
5、甲方不承担乙方运营本服务项目所产生的任何费用。
6、甲方不承诺在校学生人数和学生在校时长。
7、如乙方有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现象,甲方可以酌情每次从乙
方交纳的安全运营保证金中扣款人民币 50 元至 200 元。
8、如发现乙方有违法现象,或乙方违规经营造成不良影响或
24
严重后果,甲方有权即时解除合同,终止乙方的经营活动。
(二)乙方权利义务
1、本合同期内甲方不在西校区设立其他小卖部或超市。未经
甲方许可,乙方不能涉及甲方西校区其他商户经营服务范围。
2、乙方须在本服务项目经营地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
证并交甲方备案,自行承担办理相关证件的各种费用,如乙方未
能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以内办理完毕并交甲方备案,则本合同自
动解除。
3、乙方经营期间如需对甲方提供的场地进行改造装修、加装
门头或安装设备、仪器或机械,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且费用自
理并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建筑物外立面和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
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上述
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4、本项目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含配置灭火器、安装
摄像头等消防安全设施)由乙方全额投资建设维护。双方合作终
止时,乙方投入的可移动的资产,由乙方自行搬离;乙方投资的
装修、装潢改造须保持原状不得损毁,并在 3 日内将房屋完整无
条件交还甲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索要装修补偿、设备残
值等费用。乙方逾期交回房屋的,按照年应交管理费平均每日费
用的双倍标准,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房屋占用费。如乙方逾期未
能配合拆除并搬离可移动设备及剩余商品,学校有权自行处理该
房屋内部物品,因此产生的费用,甲方可以从乙方所交纳的安全
运营保证金中扣留。
5、乙方须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相
25
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及甲方管理制度规定,规范进
货渠道,严格落实采购商品索票索证制度,建立进货台账,自觉
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和商品质量。
6、乙方从业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聘用人员,应严格按照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
从业人员身份证、健康证及甲方要求的其他有效证件应按时提交
甲方备案。办理相关证件的各种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雇
佣人员有变化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如发生用工纠纷,自行妥善处
理并承担全部责任。
7、乙方营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和师生作息时间安排,不得
超时经营,不得自行终止服务或擅自转让项目运营权。乙方不得
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向学生赊账。
8、乙方保证其工作人员不与甲方人员发生纠纷冲突,如遇甲
方人员投诉,经双方核实,乙方需按甲方要求整改。如乙方未按
要求及时整改,甲方有权对乙方给予处罚。
9、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自觉接受
政府有关部门和甲方对消防治安用电环境卫生等综合治理、安全
要求、营业时间、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管理监督检查和处罚。经营
场所须及时清理可燃物,严禁私拉乱接电线,及时消除隐患,杜
绝事故发生。若出现任何因经营方责任而引发的安全事故或者因
违规经营被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予以处罚或超出经营范围损害甲方
或第三方及人员利益,须及时采取所有措施,赔偿一切损失,承
担全部经济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6
10、乙方应承担本项目运营服务安全管理责任,包含但不限
于消防安全、员工(包含所聘用人员、工作人员、施工人员等)
的人身安全(包括工作时的交通安全)和进入本服务项目范围内
甲方及第三方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等,负责处理经营责任范围
内发生的任何事故。
11、乙方应认真了解本服务项目所涉及商业经营的各种情况
并对经营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和测算,自行承担本合同期内的一切
经营风险和本合同签署前及本合同期内的债权、债务。
九、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场地,经甲方 3 次书面通知整改不
及时或不到位的;
2、非全体学生放假(寒暑假及长节假日)期间,未经甲方同
意擅自关门终止服务活动超过 3 天(含 3 天)的;
3、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或违反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或甲方师生对服务项目反映意见强烈,经甲方 3 次书面通知整改
不及时或不到位的;
4、乙方工作人员违法乱纪、打架斗殴、涉刑事案件等违反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的;
5、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乙方责任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群体
性事件、社会舆情或者因违法违规经营被政府有关管理部门予以
处罚的。
(二)乙方如果自行终止服务或擅自转让本项目运营权,本
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可以扣留乙方交纳的安全运营保证金。
27
(三)甲、乙双方因自身原因需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提前不
少于 20 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后办理解除合同手续。
(四)合作期间,如因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调整、甲方校园搬
迁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服务项目无法继续运营等情况,合作关
系自行终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无条件从甲方提供的经
营场地自行撤离,双方按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和乙方缴纳管理费情
况据实结算。
十、其他约定
(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相关部门提起仲裁或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定补充合同,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贰份,自双方
签约代表签字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28
第五部分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附件 5-1:谈判声明格式
谈 判 声 明
致:
根据贵方为 项目(项目编号: ),签字代表 (姓名、职
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 (供应商名称) 提交下述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和副
本二份:
1、谈判报价表
2、资格证明文件
3、响应文件商务部分
4、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5、承包服务方案及承诺
全权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谈判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金额) 元,RMB¥:(小写金额) 元。
2、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谈判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
和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接受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合同条款及其他部分的全部内容。
3、我方完全接受谈判文件中所规定的付款方式。
4、谈判有效期为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5、如果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我方在谈判报价有效期内未经采购方
同意擅自撤销响应文件,或在成交之后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与采购人及时签订合
同,或在成交之后未能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
6、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谈判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29
电话:
传真:
供应商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0
附件 5-2:谈判报价表
谈判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河南技师学院学生商店经营权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RZB202409TP160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序号
谈判报价
承包期限
项目负责人
及电话
备注
1
人民币:(大写金额)
即¥(小写金额)
2024 年10 月10 日
--2026 年6月30 日
注:
1.本表可续页,但供应商必须在每一续页上均加盖公章并由授权代表签字(以下各表均有同样要求)。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1
附件 5-3: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ZRZB202409TP160
序号
谈判文件
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
商务条款
偏离说明
1
采购内容
2
承包期限
3
服务地点
4
投标有效期
5
资格声明
...
…
其他商务条款
供应商将任何不同于谈判文件的商务条款列于“偏离表”中,同时在“偏离表”中注明其他条款无偏
离;若所有条款均无偏离也应在“偏离表”中注明所有条款均无偏离。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2
附件 5-4: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目 录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
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 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2024 年以来任意 1个
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如依法免税或纳税零申报须提供相关证明材
料);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详见附件 5-4-1)
(4) 资格声明;(详见附件 5-4-2)
(5) 供应商近三年(2021-2023)经营情况承诺;(详见附件 5-4-3)
(6)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详见附件 5-4-4)
(7) 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
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
政府采购活动。(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保存网站查询
结果截图,附于响应文件内。)(详见附件 5-4-5)
备注:(1)供应商必须提交书面文件,证明其是合格的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后具
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并且供应商的被授权人需携带本
人身份证原件。
33
附件 5-4-1 法人代表授权书
法人代表授权书
注册于 (注册地址) 的 (供应商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
名、职务)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 (供应商名称)的合
法代理人,就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谈判及合同的谈判、签订和执行等,以 (供
应商名称) 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反面
反面
法定代表人(签章或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34
附件 5-4-2 资格声明
资格声明
关于 (项目名称)项目(项目编号: )的采购公告,本公司
(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本公司(企业)具备该项目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服务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本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与所参投的本采购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且与其他投标人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本采购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
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
我公司(企业)承担。
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本公司(企业)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具有提供本次招标货
物及服务的能力。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
业)承担。
本公司(企业)非联合体投标,成交后不会在承包期限届满前自行终止经营或将经
营场所或设备出租或转让给他人经营。
与采购人就本次采购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采购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
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我公司独立参加投标,未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
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5
附件 5-4-3 供应商近三年(2021-2023)经营情况承诺
供应商近三年(2021-2023)经营情况承诺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年份
经营情况
2021
2022
2023
备注
重大违法违规
记录情况
因设备质量或
服务原因发生
的诉讼情况
因设备质量或
服务原因被质
量监督管理部
门或行业主管
部门处罚情况
注:供应商应如实填报本表。如出现过相应情况,应注明具体月份和并简要说明。如没有出现过相
应情况,填报“无”。本表不够可续表填报。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6
附件 5-4-4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采购项目名称)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
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
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采购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
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7
附件 5-4-5 信用查询
一、说明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
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本次查询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留存方式以及使用规则以本说明为准,未按照本
示例提供查询结果的将无法通过资格性审查。
二、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
1、查询网站链接如下:(注本次公布的链接仅为方便供应商查询使用,若因
网站改版或其他因素造成链接无法打开,供应商应根据网站调整后的结构自行查询,
本次公布的链接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1.2 信用中国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1.3 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ongdashuishouweifaanjian/
1.4 信用中国“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zhengfucaigouyanzhongweifashixi
38
nmingdan/
1.5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
2、查询时间:本次信用记录记录查询中,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三、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1、信用中国网站需查询并至少提供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
主体”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共计 3项截图,详见示例。
2、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应提供 1项截图,
详见示例。
3、上述截图根据谈判文件要求,附于响应文件相应位置。
4、各截图应当保证图片的清晰程度,不依靠任何第三方证据证明,在评审时
无法清晰辨认的,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四、其他说明
1、由于上述两个网站信息更新会存在不及时的情况,例如供应商企业更名,
在信息更新前,供应商新企业名称未同步至系统中,但原企业名称相关信息存在的
情况。供应商则需查询原企业名称,并将工商部门对企业更名的相关证明材料一同
附于标书中,谈判小组予以认可,否则无法通过资格审查。
2、如因信用中国网站系统问题,导致一部分企业信息未被收录(目前已知部
分事业法人、新注册企业、个体工商户等未收录)造成搜索后显示“没查到您要的信
息”,供应商可将此信息页面截图附入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视同该企业在该网站不
存在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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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若因上述网站因改版或其他变化造成的查询界面与示例不一致,以实际查
询到的内容为准,旨在证明供应商是否存在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
4、供应商应对所提供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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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5:技术响应文件
1.承包服务方案
1.1 供应商应对照谈判文件承包服务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的服务已对采购人
的承包服务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应包括本项目承包服务内容及要求等。
1.2 供应商应结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承包服务要求及服务范围,提供详细的
服务说明,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以证明其投标服务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技术要
求。
2.实施方案
供应商应就其承包服务满足采购人项目要求并提供服务配合列出详细方案计
划,至少包括人员配备、计划周期、责任划分、费用负担、意外事件应对预案等内
容。
3.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
供应商自行提供其认为需说明的其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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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5-6:其他
供应商可自行提供其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但这些资料应仅限于进一步如实反映供
应商现状,或与本次采购及后续合同执行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