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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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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2025年羁押场所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5101152024000172
二、项目名称:2025年羁押场所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天河路6号1幢1层 2,000,000.00元
2025年羁押场所食堂原材料(百分比):21%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货物类(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单位) 单价(元)
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2025年羁押场所食堂原材料 金正、三乐、雲扬等 / 1(批) 2,0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艾晓欣、曹阳、薛斌(采购人代表)、蒯利、陈奇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号:51011524210200007120[2024]00907
2、项目负责人:杨皓、张健
3、监督管理部门:成都市温江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727142,地址:成都市温江区海科大厦
4、本项目报价方式采用报价下浮率,中标人报价下浮率为:21%
5、采购品目:A07060199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项目预算:2,000,000.00元
6、付款条件及时间:1)货款转账支付。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正式发票所盖公章必须是供应商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支票转账时收款单位必须是供应商。采购人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规定的免收增值税的农产品可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核对无误后,10天内结算该月货款。供应商每月第一个工作周内必须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超期未核的货款以采购人相关资料为准,若供应商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直到协商解决争议为止。2)若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付款问题,相关责任和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

地址:温江区光华大道三段2009号

联系方式:028-82749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新世纪环球中心E3门栋6楼2-1-611-615

联系方式:028-87050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28-87050033-2052

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0日


相关附件:
2025年羁押场所食堂原材料采购项目-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