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金华市财政局行政处理决定书(金财采监处字〔2024〕5号-艾青中学厨房设备及餐桌椅采购与安装项目)
一、项目编号:JHHX2024-HW06168-ZFCG35
二、项目名称:艾青中学厨房设备及餐桌椅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宝琳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武义县桐琴镇五金机械工业园区纬三东路二号
被投诉人 1 :艾青中学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丹溪东路1415号
被投诉人 2 :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婺城区东莱路799弄23号
相关供应商:浙江武义陈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武义县桐琴镇五金机械工业园区纬五东路二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浙江宝琳厨房设备有限公司对艾青中学厨房设备及餐桌椅采购与安装项目(项目编号:JHHX2024-HW06168-ZFCG35,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质疑答复不满,于2024年7月27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2024年7月31日收到该投诉书及相关资料并于当天正式受理。经依法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现本案已审查终结。
投诉人浙江宝琳厨房设备有限公司诉称:(详见附件)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本机关认为:
一、关于投诉事项1。在政府采购中,从业人员与参加社保人员数量不一定必须一致。从业人员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等。而参加社保的人员通常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了正式劳动关系,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经本机关调查核实,相关供应商浙江武义陈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本项目《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承诺的从业人数为45人,并在投诉答复阶段提供了上年度从业人员的具体名单与相关佐证材料,虽与其社保人数16人不符,但不影响其为上一年度工业行业划型为小型企业的既定事实,结合本案实际情况,其作出从业人数为45人的承诺无主观创造得利条件、以谋取中标的故意。投诉人主张“中标人武义陈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虚假信息……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但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据此,该投诉事项不成立。
二、关于投诉事项2。投诉人认为“中标人浙江武义陈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使用不符合国家规定(应获得CCC认证后)的产品(平冷冰箱、四门双温冰箱)进行应标,违反了《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经本机关调查核实,中标人浙江武义陈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显示,“平冷冰箱”及“四门双温冰箱”制造商为凯瑞得制冷科技(淄博)有限公司,并在投诉答复阶段提供了应标的“平冷冰箱”及“四门双温冰箱”相关成品的CCC认证证书扫描件(证书编号分别为:2021010701421122,2021010701417417),经查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官网,以上两项产品生产制造商均为凯瑞得制冷科技(淄博)有限公司,与浙江武义陈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投标响应的“平冷冰箱”、“四门双温冰箱”制造商、规格型号等信息相符,以上两项CCC认证证书真实、有效。综上,投诉事项2,不成立。
三、关于投诉事项3。经本机关向金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协助调查核实,《艾青中学厨房设备及餐桌椅采购与安装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第12页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序号25“热狗机”及第22页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序号74“电烧饼炉”等两项设备,分别对应《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五)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部分》中的滚动烤肠机和电扒炉。浙江武义陈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不具备以上两项设备的生产许可证。浙江武义陈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投诉答复说明》“我司提供招标文件招标需求序号25热狗机(执行标准为QB/T 5863-2023 《商用电滚动烤肠机》)和序号74电烧饼炉(执行标准GB/T 10644-2022 《电热食品烤炉》),未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实施细则(五)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部分》需要认证的产品标准里。”经协助调查核实,属于执行标准适用错误,执行标准应为GB4706.37-2008、GB4706.1-200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以上两项设备均需具备生产许可证,属于强制性规定,亦是本项目采购厨房设备主体和内容及履行依法成立、具有法律有效性的不可或缺的充分必要条件。因此,根据本案事实,本项目招标文件未将上述两项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作为实质性条款或资格条件,属于招标文件重大缺陷。而中标供应商浙江武义陈奇厨房设备有限公司不具备以上两项设备的生产许可证,导致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人主张“中标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但未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据材料和法律依据。综上,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综上,投诉人关于艾青中学厨房设备及餐桌椅采购与安装项目(编号:JHHX2024-HW06168-ZFCG35)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违法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另,本机关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中存在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影响政府采购的公平公正,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采购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金华市财政局
2024年09月19日
附件信息:
金华市财政局投诉处理决定书-(艾青中学厨房设备及餐桌椅采购项目).pdf (56.5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