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根据兴元集团员工食材服务的实际情况。委托服务期限为:自2024年10 月 8 日起至2027年10月8 日止,共计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根据《内江市市属企业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内国资委党[2023]48号)第十二条“对集团内国有全资子公司且自身具有提供采购服务能力的,集团内关联企业及其他市属企业集团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该子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物资或服务”。四川大千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具备食材配送服务及劳务服务相关资质符合国资委单一来源采购政策要求。
2024年9月2日,兴元集团综合管理部部长詹劲、综合管理部职员李智利在兴元集团二楼会议室就兴元集团员工食材配送服务项目与四川大千饮食文化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谈判。经过双方谈判,最终达成一致,四川大千饮食文化有限公司同意食材配送服务年预算金额不超过78万元,月食材配送总价下浮9%为本项目服务的签约合同价,食堂服务费用以21.936万元/年为本项目服务的签约合同价,谈判程序符合内江市国资委单一来源选择单位相关要求。
采购人; 内江兴元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内江经开区安靖街887号;法定代表人:张艺兰;经办人:李智利;经办人联系电话:0832-22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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